新时期法学教学方法探究
库小贝
教学方法是指教学过程中,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活动方式的总称。好的、实用的教学方法可以节省老师的时间,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而错误的、不足的教学方法就可能会严重的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年来,在有关法学教育改革的讨论中,法学教学方法问题十分的令人关注,因为教育改革以来我国高校招收法律专业的人数猛增,且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全面转型使国家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方方面面的发展提高都对我国的法学教学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不得不对以往的教学方法进行探讨,以不断创新进取。
一、现行法学教学方法的评价
一直以来,我国的教育大多采取的是直接讲授的方法进行教学,法学教学也不例外,这种教学模式是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核心,辅之以阅读分析、问题解答及写作指导等方法的教学方法,一般就是“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以能否全盘的接受书本上的知识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标准。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常重视对法学知识的系统性学习。在传统的讲授教学过程中,老师按照自己的思路将某一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框架式总结,在这个框架中明显标准出每一节内容的大体框架,且区分出主次、难易点,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好的把握学习的进度。如在大陆法系国家,我们通常会将法律描绘成一棵树,它的两个分枝分别是公法和私法,然后再由这两个分枝延伸出更多的分支和种类,这样就可以大大的方便学生的学习,使学生对法律形成一个系统的全面的认识。
(二)非常注重对法律精神的传播。传统的讲授学习方法中,教师一般会比较的侧重于对规范的分析和价值的判断方面的传统,这种传授中就会带有比较浓重的注释法学的色彩,能够更好的传播法理背后的精神内容,这些精神一旦在学生中产生了共鸣或认同感,就会慢慢的转化成学生思想的一部分,从而影响提高他们今后对法律的学习兴趣。
(三)教学质量受物质条件的局限程度较小。讲授式的教学成本非常的低,只要有教室,就可以一对十、一对百、甚至是一对千的进行知识传授,这样大大的节省了学习的成本,也会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的起这样的教学。因此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教学方式中传统讲授方式还是非常的受欢迎的。
二、现行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虽然在我国的现行法学教学方法中讲授教学的受欢迎程度还是非常的高,学校、老师、学生对这种方式的学习普遍能够接受,教授的知识也比较的系统、全面,但是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教学方法相比,这种传统的讲授教学方式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讲授教学法使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职业的训练二者相分离,大大的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技能的培养。法律职业训练是学生融汇学习知识,增强实际法律技能的重要过程,但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中,老师过分的注重的是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掌握,对于法律技能的培养却缺乏必要的课程,这就会导致学生在法律学习的过程中重知识、轻能力,大大的降低学生的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
(二)实践意识不足,思想行为有待规范。现在的大多数的教师往往把法律教育学习仅限于学会这个层面,缺少去实践的意识和动力,他们仅仅就只是学会了这个思想,但是在实际的教学生活中并没有把良好的技巧融汇贯通到他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是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甚至他们没有把正确的法律技能认识通过平时的练习课课程潜移默化的传授给广大的学生,这就使他们的法律技能认识始终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进一步的深入发展,也阻碍了学生的学习进步。
(三)影响学习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在传统的讲授教学过程中,老师是核心,学生充当的是旁听者、记录者的角色,这大大的减少了学生了参与程度,久而久之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完全不符合学生才是学习中的主体的思想。并且传统的讲授方法的长时间使用使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形成了习惯,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总是习惯性的等待老师来进行讲解或解答,这样会使学生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不利于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
三、新时期改进法学教学方法的有效措施
法律教育是一项重要的专门学科,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的法律精神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前文中我们对传统法学的教学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研究,既了解了传统讲授教学方式的优势特色之处,也了解了其存在的不足之处,下面我们就将对新时期的法学教学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探究,提出几条具体可行的有效措施。
(一)充分的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法学教育中学生是主体,老师是学习的引导者和支持者,在这一过程中老师要担当引路石的角色,摒弃传统额被动学习方式,更多的关注学生的自主能力的发挥。在法学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来时要充分挖掘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和兴趣,引导学生主动的参与到课堂学习之中,增强师生间的互动,使学生真切的感受到学习的乐趣,从而更加积极主动的学习。
(二)在联合中学习,注重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每个学生的文化基础课程的基础能力都不尽相同,学习能力存在一定的差距,也许在面临课堂中积极性不高,但是他们的形象思维能力却是普遍的较强,在活动式的教学课堂上表现非常的突出,且团队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比较的强,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针对法学课堂教学任务,我们要摒弃传统的授教模式,多开展活动式的互动学习模式,引动学生积极的参与,使学生在团队活动的过程中学习到知识、技能。
(三)注重研究性学习,增强参与法学课堂的动力。在法学教学课堂中,老师只有让学生真正的参与到学习的过程之中,才能加深他们的理解与认识,真正的学习到知识。因此在法学教学课堂中我们要注重创设有情境的教学环境,积极的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质疑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自主的参与学习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实用技能,从而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结语:
随着我国向法治社会的全面转型,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数量与需求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为了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治理进步提高符合高标准的法律专业人才,我们必须要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改进,不断的融入新的知识与技能,使培养的法律人才能够更好的满足法律实务部门的需求,更好的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为社会进步贡献一份力量。(作者单位: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