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作为经济社会主要力量的企业把参与慈善事业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社会以及经济各方面的限制我国企业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处于落后的状态,通过分析企业从事慈善活动的理念以及发展现状,指出企业参与慈善活动有利自身发展,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利润追求的双赢,并且推动社会分配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企业;慈善活动
中国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A
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象征之一的慈善事业,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得到广泛的开展,而且在大多数国家,慈善事业已经成为使用民间力量对弱势群体尽兴保障和救助的一种普遍的方式,也是一种促进社会财富更加公平合理分配的有效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当谈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时,强调慈善事业应当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在当前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更需要敏锐的洞察贫富差距、社会公平、弱势群体救济机制等被社会大众都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切实发展好慈善公益事业。
一、企业进行慈善公益活动的理念分析
在西方社会,企业对社会进行的捐助行为是十分盛行的。这种捐赠行为可以理解为是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的行为,有关的理论也非常多,“比如1924年英国学者谢尔顿在美国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指出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经济责任,更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但是,由于当时的企业社会活动并不是非常活跃,因此并未十分引起学术界的注意。20世纪50年代,越来越多的美国学者开始对这一话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1953年霍华德·R·博恩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企业家“社会责任”理论。他认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就是他们在追求利润或制定决策的过程中,必须恪守法律条文、社会目标与社会价值”,企业家实现其社会价值的重要方式就是“要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捐赠事业”。”[1]如果说道德层面社会的细胞是家庭,那么经济层面社会的细胞就应刚是企业,一个社会中的财富大多是由企业创造出来的,企业在在享有这些价值的时候自然就背负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企业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是经济社会的公民,基于此,西方学者提出了企业公民理论,即“企业公民是国际上盛行的用来表达企业责任的新术语,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核心观点是,企业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时候,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回报社会。企业公民的要素构成,有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两大类。” [2]这一理论将企业看做是经济社会的公民,认为企业之所以能够发展,能够生存下去,有赖于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所以企业作为这个社会的公民自然就承担了一定的义务,而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企业参与慈善公益活动。
二、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制约因素
“乐善好施”是我国存在已久的优良文化传统,自古以来以民间或官方形式存在的慈善捐赠活动,但是直到1984年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之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进行慈善捐赠才逐渐发展起来。上世纪90年代之前,由于社会以及经济方面的原因,在我国,的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发展特征是起步晚,发展比较缓慢。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SA8000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在我国得到推行以后,以及“企业公民”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进入我国公众的视野后,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在这一时期发展的较为快速,主要表现在企业捐赠规模也越来越大,参与慈善捐赠的次数越来越多,企业慈善基金会的队伍也逐渐壮大。“继2008年我国第一家由企业发起的慈善基金会———中远慈善基金会成立后,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也都成立了自己的慈善基金会,如国寿慈善基金会、宝钢教育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人保慈善基金会等。紧随大型国企之后的是中国的民营企业,2007年中国第一家由民营企业“奥康集团”成立的以其掌门人王振滔名字命名的“王振滔慈善基金会”也正式开始运作,该基金会以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创始基金,主要用于宣传慈善事业、向社会贫困群体提供帮助、对为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等方面。此后,相继有远东控股集团、万科集团、厦门建安集团、腾讯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也都建立了各自的企业慈善基金会。”[3]相比于20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相比,我国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确在规模和数量上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拥有1000多万家企业,大多数企业慈善捐赠的金额较小,而且企业慈善基金会的很少。总体来说,我国发展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以下几个点。
(一)进行慈善事业的外部环境发育不完善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轨道,社会也进入转型期,但是各种价值观的碰撞,并没有形成包括慈善意识在内的公众意识,甚至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道德滑坡现象,企业进行慈善活动所依赖的社会环境并未形成,抱有观望态度和持消极看法的大有人在。而且,大多数人只是认为行善看作是单纯的私德追求,参不参与慈善活动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没有将其提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上,没有认识到企业从事慈善活动是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从而缺少正确的理念。即使有的企业进行了慈善捐助,也采取非常低调的办法。“如2004年《福布斯》“慈善排行榜”上位居首位的上海瀛通集团从结果公布后就一直拒绝媒体采访,其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的环境不适宜过多宣传。上海浦东银行也认为他们的捐助只是纯粹的、不求回报的慈善行为。”[4]类些情况并不少见,从一个侧面表明我国企业进行慈善活动的的外部环境发育不完善
(二)企业缺乏主动参与慈善活动的意识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树立自主的慈善意识而且对企业进行慈善公益活动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够清楚。“根据2007年《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慈善捐赠的整体参与度不高,表现平平;在慈善捐赠领域,总是少数的几个国有垄断企业,少见新面孔;而且企业参与慈善的主要原因仍然是政府倡导”。虽然每次国家发生重大的灾害事件后,总会有成千上万家企业参与慈善捐赠,但是捐赠表现较为积极、捐赠规模较大的每次总是少数一些企业,全国性的企业慈善行为鲜有出现。”[5]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多。第一是,由于总体发展环境的制约,中国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大多仍然较弱,所以对于大多数的中国企业来说,提高经济效益仍然企业活动的第一目标。基于这一点,企业并没有将慈善事业认为是必须要履行的社会责任。第二,西方企业尤其在美国,慈善事业拥有成熟的外部环境,反观我国,慈善捐赠环境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不健全的企业慈善捐赠机制;单一化的企业慈善捐赠的渠道;地方政府难以落实到位的慈善免税政策。第三,就企业本身来说,关于“企业公民”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对于整个中国社会来说还是一种新的理念,我国企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才能接受这些理念。
(三)企业慈善捐赠的规模和金额较低
在西方尤其是像美国这种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的慈善公益事业的运作都由自己专门的基金会来负责,企业基金会在代理企业进行慈善捐助、社区服务、协调社会与企业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据统计,美国现有8万多个基金会,其中有工作人员的基金会数量在3000个左右。”[6]而在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基金会管理条例》以来,虽然企业基金会的数量有所增长,但基金会数量比起美国来远远不足。企业成立的基金会组织还不多见,大部分企业没有成立自己独立的基金会组织。在捐赠金额方面,“2007年美国的慈善捐赠总额为3063.9亿美元,占到了GDP的1.85%,其中,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捐赠额就达到了385.2亿美元,占所有捐赠额的12.6%。而2007年全年,根据《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的统计结果,中国国内企业及个人的慈善捐赠总额仅为223.16亿元,约占GDP的0.09%,其中来自企业的慈善捐赠总额只有60多亿元。”[7]2008年,我国发生了"5.12”汶川大地震和南方冰雪灾害,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全国慈善捐赠总额将近1000亿元人民币,而企业捐资达600亿人民币,这比起以往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三、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促进策略
综上上述,可以看出,大部分国内企业尚未形成自己别具特色的企业慈善文化。所以,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促使我国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一)企业应当树立慈善文化意识
慈善捐赠是一种美德,同时也是企业在赢得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现代公关之父”艾维·李曾说过:“凡是有利于公众的事业,最终必将有益于企业和组织。”[8]有人会认为,企业从事慈善活动只对受捐赠者有好处,但用长远眼光来看,慈善活动不仅可以打响企业的牌子,带来无形的利益。一个企业如果从事了慈善活动,就会提高自身的社会知名度,更能提高社会的认可度,自然经济效益就上去了。而且还将有利于全社会。因为大多数学者认为慈善事业是财富的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让穷人不至于失去基本生存条件而造成社会动荡”,“一个社会的中间阶层越多,它就越稳定越和谐。”[9]树立企业的慈善文化理念,就是要真正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传统中国理念固化为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
(二)企业应当把慈善行为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
“回报社会,造福桑梓”是中国现在大多数企业的捐赠理念,从道德角度讲是正确的,但这种理念导致的后果是企业进行慈善事业大多由感而发,具有随性的特点,所以大多企业没有连续性的完整慈善行为。有学者认为,企业进行慈善事业要得到最好的效果的方法有很多种,主要的办法是:对于公司进行的慈善捐助确定一个明确的方向,并且最好与公司的业务以及经营项目相关联,同时也要定出一套有目标的,系统化的执行计划,并且做好宣传公司的社会公益项目等。如杜邦公司则侧重于对公益环保方面的投入,生产婴幼儿产品为主的强生公司则把活动的目标集中在儿童安全方面。生产化学用品的。这些案例都表明企业应把慈善行为纳入企业的有步骤,有方向的发展战略规划中
(三)企业应当加强与社会慈善机构的合作 慈善事业不是孤立进行的,社会中不仅仅只有企业在做慈善,还有很多政府慈善组织以及社会慈善组织,企业应该与慈善机构机密联系,团结合作,信息共享,这样就能避免“因为救助信息不畅通,时常发生重复救助的问题,比如汶川地震后其中温州市市侨办的430万元、女企业家协会的69.5万元,正泰的1000万元、佛教协会第二次捐的223万元,都要求在青川建学校,至于青川需不需要这么多学校,却并没有哪家单位或企业去考虑。”[10]企业还应当积极参与其他慈善机构组织的慈善活动,不仅能够扩大慈善经验的交流,还可以实现企业自身品牌宣传,这样不仅可以取得慈善事业的社会效益还能够收获经济效益,为长期参与慈善活动打好经济基础,是企业从事慈善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之所在。而且,这实际上企业通过与社会慈善机构的合作可以树立自身特定的慈善品牌,就意味着慈善组织应该通过特定的慈善项目品牌,在企业文化中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的未来发展融合在一起。
[1] 刘军伟,郑小明.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的理论渊源与现状研究[J].和谐社会,2009,7.1-2
[2] 作者不详.企业公民.[EB/OL].http://wiki.mbalib.com/wiki/%E4%BC%81%E4%B8%9A%E5%85%AC%E6%B0%91
[3] 刘军伟,郑小明.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的理论渊源与现状研究[J].和谐社会,2009,7.2-3
[4] 张传良,中外企业慈善捐赠状况对比调查[J].中国企业家,2005,6.12-13
[5] 于秀丽.慈善组织的行为分析及对我国发展慈善事业的启示[J].生产力研究,2006(4):170-172.
[6] 高中华,徐岩论.周恩来的环境思想及其现实意义[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5(27):24-26.
[7] R·爱德华·弗里曼.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8] 孙绍聘.中国救灾制度研究[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4:54-55.
[9] 温艳萍.慈善组织发展的经济动因与经济影响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7(1):159-160
[10] 马立.慈善组织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J].学会,2006(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