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性传播是目前艾滋病传播和蔓延的主要途径,传统婚恋伦理的“道德力量”应对这一“危机”已经成为时代最为强烈的呼声。挖掘佤族婚恋道德自律的精髓:典雅优美的恋爱伦理;生物性冲动与社会性规范的结合;乱伦的禁律:优生优育意识的觉醒;爱与幸福的守望:性伦理的价值追寻等方面伦理价值具有积极的当下意义。
关键词: 佤族;婚恋伦理;价值解读
中图分类号:K892.3 中图分类号:A
一、“中国艾滋病泰坦尼克号风险”呼唤着传统婚恋伦理道德的重建
2002年,联合国驻北京机构在联合国以“艾滋病:中国的巨大灾难”之醒目标题告诫中国政府:中国已经有100多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而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世界上艾滋病患者最多的国家。这一标题中的“巨大”一词是英文“Titanic”的意译。长期关注中国艾滋病问题的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景军教授便把我国艾滋病流行趋势比喻成当年驶向灾难的“泰坦尼克号客轮”。根据最近权威报告的估算,中国目前有74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其中72﹪患者是通过性传播。
艾滋病的快速蔓延不仅仅是一个纯生物病原体传播的医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最近温家宝总理呼唤要以“道德力量”应对现代社会危机,“并以为诚信和道德是现代社会应该解决的紧迫问题”。因而我们有必要挖掘佤族婚恋伦理道德自律在积极遏制和预防艾滋病的传播中的功效,探寻其对维护家庭的稳定具有的重要意义。
二、道德规范行为:佤族婚恋道德自律的内涵
1、典雅优美的恋爱伦理:生物性冲动与社会性规范的结合
佤族古朴的婚恋伦理蕴含着佤族人民婚恋生活中的高尚情操,蕴含着佤族人民对幸福婚姻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种文明的民族婚恋文化。佤族婚姻要经过“串姑娘”自由恋爱,定亲递就后才能结婚。佤族小伙子,一般到了十六、十七岁的时候就开始“串姑娘”。串姑娘是佤族青年自由恋爱的生动体现,也是佤族青年自由恋爱和情感投入及情感真挚有效地表现方式,由“两性的自然规定性”,通过“串姑娘”的形式从而获得了“理智的和伦理的意义。”佤族青年通过串姑娘阶段的了解培育以爱情为基础的高尚婚姻,为家庭的幸福生活,乃至恋人间患难与共,生死相依奠定了坚实的情感基础。
第一,古典美的梳头习俗——佤族婚恋伦理的重要载体。梳头是佤族婚恋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是在青年男女开始表达心意和开始谈恋爱时进行,体现出一种古典美。佤族传说记述,人类初民刚降生之际与野猫仔之愚钝相差无几,耳不聪目不明。后来人类女始祖烨奴姆领人类到洗头河里去洗澡梳头,把人类的灵魂唤醒,耳聪目明。后来,佤族烨奴姆和达惹敢的子孙们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小伙子串姑娘时,通过梳头,以唤起小伙子们的灵性与情爱,使他们不仅感情投入,而且头脑清醒地把握住每一个姑娘可能带来的情缘。姑娘们在梳头中同样通过情缘的呼唤,自自然然地通过为每一个小伙子们作比较与选择,以确定结婚的对象。这样,通过多次串门不断地梳头交流,促使双方情感的投入,便进入正式自由恋爱。经过串姑娘阶段青年男女由彼此之间由“一种爱是一种感觉”——“自然形式的伦理”,进而发展成为应采取“爱的婚姻伦理形态”,他们彼此间达到真正合乎理性的关系。
第二,婚恋自由与爱情至上——佤族婚恋伦理的重要准则。长期以来,佤族青年追求婚恋自由,有自由择偶的权利,不得干涉,甚至是奴隶到了结婚年龄即可以自行结婚。即使奴隶主阻止,也不能起最后的决定作用,因为奴主强行阻止奴隶结婚会受到社会谴责。
现实中,人是一个自然的存在体,也是精神的存在物。金钱买不来爱情,这在佤族传统婚恋伦理中,追寻的重要道德准则。诚如哈夫洛克·霭理士所说:“婚姻关系绝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致于混化。”[1]在择偶标准上,不以金钱财富为标准,注重婚姻自由选择和重视情感的培养,以勤劳勇敢为尺度来选择恋人,这是佤族恋爱道德中的显著特点。诚如段世琳精辟指出:“如果说‘木鼓文化’与‘水酒文化’是佤族‘魂’集中表现,那么佤族‘婚恋’文化则是佤族‘情’与‘灵’的一个亮点。因为,佤族每个伙子与姑娘要建立幸福、美满的小家庭,都必须经过‘情’的考念,才能开出美满之花,结出幸福之果,并获得‘习惯法’的维护,从恋爱到结婚,佤族人对真、善、美追求的境界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与弘扬。”[2]
2、乱伦的禁律:优生优育意识的觉醒
同性不婚是中国文化中的传统禁忌,也是禁止血亲的一种标志。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精辟地指出:血婚制,也是亲兄弟姐妹相互婚配“这种婚姻的弊害可能永久不被人类觉察到”。佤族先民也很早就意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并借助神话和因果报应的神圣法则来警语和约束族人。
在佤族《司岗里》神话中叙说:有一年,寨子里突然发了洪水,房屋被冲毁了,许多人畜淹死了,洪水过后,人畜又遭瘟疫,谷子也长不好。牙懂把这个情况报告了莫伟。莫伟亲自下来调查,发现是因为达赛(传说中的雷神)和牙远(传说中的虹神)兄妹通奸降下来的灾祸。莫伟很生气,叫牙懂派人抄了达赛的家,把达赛撵到天上去了。临行时,达赛对大家说:以后,哪个再犯我的过失,我就用雷打死它。”牙远害羞了,钻进了地理,变成了彩虹。每年只好意思出来两三次。从那以后,佤族形成了同性不能婚的习俗,兄妹性交是为佤族社会所不允许的事情,这是借助神的力量发出神圣而庄重的形式说明一个“阿佤理”。
佤族传统文化认为无论什么样的神灵都得遵从因果报应的神圣法则,并成为佤族相当稳定的价值理念。这样佤族青年男女对恋人的选择具有较大开放度,不局限在本民族之间形成一种开放的张力,可以在不同民族之间自由进行择偶,对优生优育具有一定意义。
3、爱与幸福的守望:性伦理的价值追寻
费尔巴哈所说:“性关系可以直接地看为是基本的道德关系,看为是道德的基础。”恋爱道德与性行为是一个婚恋过程的不同方面。佤族是一个倡导婚恋自由的民族。尽管佤族青年男女十五六岁便开始了谈情说爱——串姑娘,并通常是通过青年男女群体进行,单独成对活动的较少。串姑娘期间,男女群居的现象较普遍,但要恪守不发生两性关系的习俗。佤族婚恋文化认为女子未婚受孕不吉利,婚前女子有了固定的爱人就不能再与别人发生关系。根据佤族习惯法规定:婚前男女恋爱自由,但严禁发生婚前性行为,少数发生了性行为的恋人必须马上结婚,否则会受到舆论的非难或物资的处罚。若串有夫之妇则被传统伦理与习惯法严格禁止:“与有夫之妇通奸这则被罚牛,罚款,抄家,个别甚至被元夫打死,并受到舆论的承认和支持。
在文明的婚姻形态中,性爱与爱情是合二为一体的,如果不以性爱为前提的爱不过是柏拉图式的爱情观念。在佤族婚恋伦理和习惯法中,严禁夫妻在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已成为维系夫妻关系的道德准则。
三、佤族婚姻伦理的当下意义
1、预防和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的功能
佤族婚恋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有关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知识和措施。
据权威部门资料显示:当前艾滋病传播蔓延最重要的传播途径是性行为混乱,因此防止性传播就成为最关键的措施。这需要“合乎德性的行为”,靠“道德力量”的自律才能真正遏制艾滋病的传播。费尔巴哈曾精辟指出:“道德的原则是幸福。”佤族有关性行为的习惯法禁止婚前男女发生性行为和婚后的婚外性关系,对不道德的有婚外性关系者都有明确而严厉的惩罚,有利于维护和谐婚姻,是十分必要的,毕竟“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3]。
忠贞专一也是佤族爱情道德要求。忠贞专一意味男女双方情感的高度投入与融合,体现着爱情的排他性和个体性。其意义在于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恋爱婚姻中应当遵守的,从而可以保持爱情关系的有序性和家庭稳定性。制度是强制的道德,道德是自觉的制度。佤文化中这些婚恋伦理和习惯法,对预防和遏制艾滋病具有重要的作用。德性就是自身的目的,当然也是对自身的奖赏。佤族人民尽管生活在“金三角”毒源生产区,但佤族人口比例中患艾滋病的比例相对较小(按:这一结论是根据调查资料和云南疾病控中心提供的数据所表明的。)
2、调控婚姻关系,促进和谐家庭的功能
道德是一种主观内心的法,是内心信念的规定,习惯法则具有外在强制性。在佤族社会中,在佤族婚恋伦理的规范及习惯法文化约束下,婚姻基本是自由的,是基于爱情,因而离婚事件并不经常发生。黑格尔说:“爱情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只停留在性欲上,而且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秀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外一个人达到统一。”
婚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其行为的模式贵在持久。佤族青年由恋人间“爱的感觉”发展成为合法夫妻,并通过婚恋伦理和习惯法的规范,把“爱的感觉”提升到具有道德和习惯法约束的“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把“自然属性的性冲动”降低为婚姻的一个自然环节,并限定在婚姻范围之中。否则,会受到婚恋伦理的强烈谴责和习惯法的严厉制裁。例如,“马散单身汉布拉哈与同姓未婚女子发生性关系。被发觉后,布拉哈德同姓人抄了他的家,并罚他杀牛一头给同姓人吃,请魔巴做鬼将牛头劈为两半,以示两人永远断绝关系。布拉哈和该女子后来都与另外的人结婚了。”佤族婚恋伦理中禁止“性爱”在婚恋之外自由发生,把“性爱”活动关入夫妇之间,并限制可婚的范围,不容紊乱和破坏。这样的婚恋就强化了婚姻的意义,对调控和谐的婚姻关系,促进家庭的稳定,维护社会结构的安定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3、伦理教化功能,优生优育的功能
婚恋的意义不是件私事。佤族青年订婚后,男女双方便不能再串。他们的父母也会经常教育他们:“不能另串了,也不要过多的与某些男子(或姑娘)接近,因你已是有爱人的人了”。双方也相互监视着。别的男子也不再串已订婚的女子。
贞操概念的形成,无疑是与优生的需要有一定联系。在长期婚姻实践中乱伦所产生的后果被人们意识到以后,同宗不联姻的要求随之而产生,这是优生的需要,也是贞操观念产生的自然前提。在严禁同姓通婚的民族中,同姓人之间的性关系被视为恶行。“佤族同姓不婚,同姓人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认为大逆不道,会触犯‘社神’,这样社神对全寨人就要进行严惩,加以各种灾难,如旱灾、风灾、火灾、疾病等。同姓人若发生性关系,或者同姓人要成婚,全寨人要罚他们进行‘扫寨(袪)’仪式,社神方才饶恕。”实际上,同姓通婚的禁止不过是禁止近亲之间两性关系的一种重要表现。因为同一氏族家庭内的成员,可能往往被视为同一图腾的后代,同姓通婚属于乱伦,自然也就属于在禁忌之中。因此,禁止同姓成员之间的性关系,具有触怒鬼神这样的理由,但毕竟有一定的伦理依据,也是优生优育的要求。人类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认为,“人类生活是一种社会生活,因而必须是一种伦理生活,人和社会若要保持某种稳定和延续,都必须有一些最起码的社会行为要求。因此,必须有一些公认的行为标准。”
[1]哈夫洛克·霭理士著,潘光旦译注:《性心理学》,重庆:三联书店,1946年,第270页。
[2] 段世琳:《佤族历史文化探秘》,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77页。
[3] [英]戴维·麦克莱伦著:《卡尔·马克思传》(第3版),王珍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