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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回族婚姻状况
发布时间:2016-04-09 14:11:19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489 次

大理白族自治州回族婚姻状况

龙朝东 朱 颖 廖望科

  回族作为我国的少数民族其在婚姻上有一定的特征。大理州的回族在婚姻方面具有典型性。本文以大理州“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试图揭示大理州回族婚姻在人口结构、有无配偶、再婚、丧偶、离异,新生儿变化等指标的特征。我们的研究发现:第一,15岁及以上的人口男女比例上升;第二,未婚人口上升,未婚男女比下降;第三,离婚率上升;第四,新生儿减少,且男女比例下降,全州新生儿男女比例上升。

   一、前言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都在发生着改变,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突出: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二,女性越来越广泛的参与经济活动;三、经济的发展,使商业文化不断冲击着传统文化或地方文化;四、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网络的大面积覆盖,打破了人与人之间的地域疆界,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各种思潮借助网络不断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观念,如果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就不能幸免。社会的这些新表现,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中国的改革开放,促使我国在经济社会方面得到大力的发展,特别在经济领域成绩显著,但也促使中国社会发生了一些大的改变。

而回族作为信仰较单一的中国世居少数民族,全民基本信仰伊斯兰教,其在婚姻上有怎么的变化,值得我们进行研究。大理州作为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在以上这些背景之下,研究大理州回族婚姻变化情况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而本文就是在此背景下探析回族婚姻的变化情况。

   二、大理州回族的婚姻情况数据分析

(表一)“五普”回族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 总数未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离婚丧偶男23444951665792877女238932517776243182小计4733820344214471259男女比例0.9811.5230.9371.2740.6510.423注:数据来源,大理州“五普”全州综合数据长表中“各民族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数据为10%的人口抽样。

(表二) “六普”回族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 总数未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离婚丧偶男26465461951 47102女27603932067 62238小计54069394018 109340男女比例0.9591.3890.944 0.7580.429注:数据来源,大理州“六普”全州长表“2-4 全州各民族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以上人口,数据为10%的人口抽样。

总数:从表一和表二,可以看出“五普”到“六普”的10年间,15岁及以上的回族人口增加了14.219%(以“五普”15岁及以上的回族人口为基数),男女比有所下降,说明15岁及以上的人口中,女性比例增加了,男女比从981:1000降至959:1000。在普查数据中的适婚人口,始终保持女性多于男性的状态。

未婚:从未婚回族人口总数上看,与“五普”相比未婚人口增加了14.390%,未婚人群中男女比明显下降,从“五普”的1523:1000降至“六普”的1389:1000,从整体比例看,似乎女性选择更早结婚,相反,男性普遍稍晚。而大幅度的比例下降,说明更多的女性正在选择晚婚。

初婚有配偶:在“五普”数据中,初婚有配偶的男性明显比女性少了很多,这有可能是回族人口中女性嫁出本民族的情况比男性从其他民族娶亲的情况要多,但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回族女性嫁给其他民族的情况是很少,因此,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另一种可能是,女性离婚或丧偶后,再婚,而男性是初婚,从数据上看,这是可能的;相反,男性再婚的难度更大,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也是这样;这些与近年来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婚姻的自主选择性变强,也是相关的,再者,在穆斯林的圣典《古兰经》中,女性因为离婚、丧偶,进行再婚也是理所当然的。在“六普”数据中,有配偶一栏,女性有配偶也明显高于男性有配偶,也可以验证这一判断。

在“五普”数据中离婚的女性多于男性,而再婚有配偶则是男性多于女性;而在离婚一栏中则表现出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比是651:1000,男女离婚比如此小,男性离婚人数几乎只有女性离婚人数的1/2。

在“六普”数据中有配偶的人群仍是女性多于男性。离婚人群中,在数量上,还是男性少于女性,而男女比例却有了提升,由“五普”的651:1000上升至758:1000;从“五普”到“六普”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总体离婚比例上升了,男性的离婚比例由0.012上升至0.018,上升了0.6%;女性离婚比例由0.018上升到0.022,上升了0.4%,男性比女性离婚比例上升更快;总体离婚比例由0.015上升到0.020,上升了0.5%。

丧偶:“五普”时,丧偶的男女比是423:1000,女性丧偶是男性丧偶的2倍还多,在“六普”数据中,丧偶的男女比则为429:1000,男女丧偶比有一定的上升,但幅度不大。上升的原因可能是10年来女性的经济参与活动更高了,劳动强度、生活压力更大了,死亡率上升。从表(二)可以看出,10年间男性的丧偶比例从0.033上升至0.039,上升了0.006;女性的丧偶比例则从之前的0.076上升至0.086,上升了10%还多;总体上看,“五普”时,丧偶率为0.055,到“六普”时,变为0.063,上升了8%。

   三、大理州回族的人口结构数据分析

(表三)“五普”大理州回族分性别、年龄结构情况表年龄段总数0-1415-6465-8485岁及以上男32907889721788212399女331788728221262209115小计6608517625439144332214男女比例0.9921.0190.9850.9610.861注:数据来源,大理州“五普”全州数据汇总表“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据为全样本数据。

(表四)“六普”大理州回族分性别、年龄结构情况表年龄段总数0-1415-6465-8485岁及以上男357987101255092123193女362007061260802209236小计7199814161515894332429男女比例0.9891.0060.9780.9610.818注:数据来源,大理州“六普”全州综合数据“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据为全样本数据。

   从(表三)和(表四)可以看出,从“五普”到“六普”回族人口增加了5913人,增幅为8.948%;男女比例从992:1000变为989:1000,基本没有变化,女性稍微多于男性。总体数据上看,回族在性别比例上是平衡的,而且还有很多优势,回族因为宗教传统的缘故,基本保持本民族内通婚。从“五普”到“六普”,0-14的人口占比减少了1.3%,在(表五)中,0-10岁的回族人口减少了7371人,及在这10年间新出生的人口比“五普”时减少了11.154%;在“五普”时,15-64岁的人口占66.5%,而在“六普”时占到71.7%,按国际惯例,一般把15-64岁的人口定义为劳动力人口,大理属于边疆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多数人生活在农村,回族也不例外,我认为这个划分符合大理的实际;另外“五普”时回族65岁以上的人口占大理州回族总人口的6.9%,在“六普”时,该指标变为7.2%,这意味着大理州的回族开始进入老年化社会。在整个的年龄结构中,男女比例始终保持女性略多于男性或基本持平。我认为原因有二:第一,“伊斯兰教认为,生男生女都是真主的慈悯,他们的生命都处于真主的保护下” [3] ;第二,“回族人世有经商传统” [4] ,“回族劳动力就业的行业分布具有明显优势,明显偏向于高收入行业” [5],以上这些因素使得大理州的回族,在经济地位方面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表五)大理州全州与回族“五普”、“六普”中“0-9岁”人口对比表 五普六普0-10岁大理州回族大理州回族男25346156322153964287女24625254792072014195小计499713111114225978482男女比例1.0291.0281.0401.022从“五普”到“六普”大理州0-9岁的人口由1000人中有152人,变为1000人中有122人,每1000人中就减少了30人;在此过程中回族0-9岁的人口由1000人中有168人,降至1000人中只有118人,在这10年中每1000个回族人中0-9岁的人口就减少了50人。从以上数据看,大理州的人口在下降,回族也不例外,但回族下降速度更快,说明回族的生育率下降得更快,我认为这也可以说明回族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州的平均水平,回族的男女比例也优于全州水平。

四、结论

从“五普”到“六普”回族15岁及以上人口,男女比例有所下降,在始终小于1的情况下,15岁及以上的人口女性比例表现出上升的趋势。未婚人口有所上升,但变化不大,未婚男女比例下降,下降了13.4个百分点,原因可能是:第一,男女上学的机会变得平等,在该年龄段,很多女性加入了接受教育的队伍;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参与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对于婚姻所包含的内容有了更多的要求,即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现代思潮的冲击。而有配偶的情况,变化较小。离婚比例上升,且一直是女性多于男性。从“五普”到“六普”,丧偶比例下降了1.1个百分点,男女丧偶比例却有所上升,但变化不大。  

(作者单位:大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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