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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选举的现状及思考
发布时间:2016-06-28 15:28:33        发布人:王玉莹        浏览次数:183 次

中国农村选举的现状及思考

王玉莹


   “农村选举”是农村政权建设的首要工作,在现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的时代背景下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将介绍和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选举的现状以及从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改善选举制度,从而促进和谐新农村的创建,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中国的农村选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这是因为中国地域辽阔,农村众多,因此在管理方式上采用的是基层民主自治体系。这直接体现为村民直接选举自己的“当家人”,由村民自组村民委员会,自己管理自己。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些许问题。

   一、农村选举研究的现状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中国农村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中国农村社会政治也发生了结构性的变迁,以村民直接选举与自治为核心内容的中国农村政治改革与发展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一)以直接选举为主的农村选举的优势

   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基层选举中,虽然存在一些不同的方式,其中还是以直接选举为主要的选举方式,其也成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因素。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中,其所表现出来的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直接选举所选出的村委会领导班子,有力的增强了农民的政治责任感与参政积极性,切实体现出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性质。其中选举的直接性和公开性,提高了村民们的政治觉悟,为以后基层民主自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直接选举的投票与运行过程,有效的助推了群众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是实现直接选举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实现选举顺利进行的保障手段。最后,直接选举也同样有利于改变地方一些横向权利结构的平衡状态,为新一届农村干部的选举提供平等的机会,为村民利益造福。

   (二)直接选举所呈现的普遍问题

   以直接选举和村委会实行的制度在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中被实行,一方面我们在看到其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同时,也要看到农村基层直接选举过程中也同样存在有一些普遍的问题,值得去分析与思考。

    1.期满不换届问题

  据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可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会以特殊情况为由,使换届选举无法及时进行,老班子在延期中继续执政。还有一些地方虽然按期进行了直接选举的系列工作,但会由于选举投票过程的繁琐或村民之间存在的巨大争议等诸多因素造成没能够选出新的村委会领导班子,而是直接由乡镇政府直接从村里直接指定一些人来管理村务,从而导致村级干部的选举缺乏民主性。

    2.选举过程中的不规范、违法行为

   选举权的行使状况可以反应出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和法律完善程度。然而,在基层农村的直接选举过程中,虽然国家赋予了每个村民神圣的选举权,但是现实中威胁群众、不法选票、贿选、程序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部分村民不能正常行使自身应有的选举权。其中,贿选行为较为普遍常态化。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选举程序,侵害了农民行使选举权的公正性。

    3.宗族传统对选举的影响

   由于中国人民聚居传统的影响,农村的村民大多是以一族或一姓为主体的村民组成,虽然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人们的流动性增强但是农村的这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这使得选举“任人唯亲”现象会造成各宗族的斗争,不利于和谐农村建设。其次,宗族内部由于家族的分化会导致亲密度下降,利益化上升,面对农村相关利益分配不均,也将会导致农村矛盾的激化。

    4.以实践为主的“当地村干部”与以知识为主的“大学生村官”的冲突

   近年来,国家相当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施了一些政策鼓励当代优秀大学生深入农村,“大学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应运而生。可是,在实际过程中存在些许问题。首先,由于大学生自身年纪轻轻,很难获取村民的信任,在工作过程中障碍重重。其次,大学生下乡大多是刚毕业、涉世未深的毕业生,还未熟练将理论与实践结合。

   二、对农村选举现状的思考

   农村选举在发挥巨大优势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甚至无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于问题的解决,本人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望对国家农村选举更好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一)完善农村基层选举法律制度

   首先,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健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监督机制,确保其组成人员从选举产生之日起就能最大限度地反应民意,真正体现其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利的本质特征。其次,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主体与处罚形式。 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加强村民的法律意识,使民众知法,守法。

   (二)正确引导村民选举取向,树立正确价值观念

   对于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的宗族取向要加强正确的选举观的引导,充分发挥县乡指导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在日常村务工作的积极主导作用,提升村民的现代化科学法制意识,消除传统落后文化观念的影响。

   (三)协调村级干部与学生干部的良好合作,实现农村建设双赢局面

   面对地方农村干部与大学毕业生下乡的矛盾与冲突,应当从矛盾双方入手,一方面,在大学生毕业下乡之前,学校应开设相关课程给予指导,使学生了解现实社会的相关状况,为以后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干部对待下乡大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尊重,并且主动与之加强沟通与互动,使村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

   三、小结

   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未来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决定因素,“农村选举”于能否选举出优秀的农村基层干部起着尤为关键的作用,也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建设。随着问题的不断提出以及提出问题后商量相关的解决措施的出现,相信农村选举制度将会进一步创新与完善,对于中国选举制度和乡村的治理问题会有更近一步的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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