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础》课程创新考核方式的设计
李明阳
《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对《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做出了明确规定。实际教学过程中采用的笔试考核、项目考核和实践考核均存在一些问题。为突出课程学生课程学习过程的一贯性、参与性,注重提高综合素质和长远效果,本文设计了一种基于过程的、多元的、模块化的创新考核方式。
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当前高校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创新创业教育成为实现这种要求重要手段。2010年5月,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文件指出:“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凸显创新创业教育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强调了“面向全体”、“融人人才培养体系”、“普及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到实施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高度。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性环节,《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在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文件对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做出明确规定,但对如何科学评价课程教学效果没有做出规定。由此,研究《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的考核,有助于实现考核的导向、诊断、评定和育人的功能。
一、现有考核方式及其弊端
(一)笔试考核
传统的卷面笔试考核被普遍认为侧重认知,对课程知识、记忆能力和共性知识有较好的考察效果;但在知识运用、思维锻炼和能力培养方面,不得取得全面、准确的考核结果。现实中,学生为应付卷面笔试,往往采用临时突击、作弊等办法,平时学习松散,不能达到课程教学一贯、全面的作用。对《创业基础》课程而言,创业知识只是《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规定中的一个方面,用卷面笔试考核创业知识,不能反映课程教学的全部,存在考核范围不全的问题。
(二)项目考核
随着引入西方比较成熟的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方式,部分教师对该课程考核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改革探索,以项目模拟的方式来进行考核。所谓项目模拟,即是在分组教学的前提下,以项目团对为基础,创业项目为起点,将课程教学的内容落实到项目中,最终以各创业小组制定的创业计划书的质量和小组答辩的表现作为课程考核结果。这种考核方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学生创业实践能力的有效测评。但由于考核对象是以创业小组为单位,而小组成员间由于个人能力、主观努力程度、客观条件以及分工的不同,各人的能力表现及对完成创业项目的贡献具有很大的差异,现行的考核模式无法有效地针对这些差异进行准确评价,而且由于考核主要是针对项目的最终成果——创业计划书进行,因此很难避免有些学生忽视教学过程,期末临时拼凑或网络抄袭。
(三)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是教师在分组教学的前提下,要求团队或个人通过开展定期的创业实践,通过最终的经营收益情况来评价的方式。这种考核方式是最接近创业现实。但《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在于培养创业意识、掌握创业知识、培养创业能力,该方式侧重在对创业能力的考察,忽视了《创业基础》作为通识性课程所具有的“广”、“普”特点,不顾学生个体的创业意愿,被逼迫开展创业实践,造成学生为应付考核进行虚假经营,甚至产生经济损失,违背了课程教学的初衷,把课程教学功利化。
二、《创业基础》课程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学习过程的一贯性
在实施过程考核时,注重把考核项目贯穿在相应的教学环节中,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一体化的方法,使成绩考核与教学过程有机结合,着重提高教学过程的有效性,注重过程的形成性评价。
(二)注重学生参与性
《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的精髓在于学生的参与,缺乏实际参与的课程教学则失去课程的吸引力。为此,课程的考核必须强调学生的参与,破除教师单一评价的定式,让整个过程更为生活活泼,以利于启发思维、培养能力。
(三)注重提高综合素质
过程考核改变了以往学生拖、靠、等的厌学情绪,促使学生积极动手,主动参与课内外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动手操作的实践能力,使他们养成独立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的态度以及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注重效果显现的长远性
《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的效果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切忌功利的认为课程教学最终的结果是创办新企业。课程考核也应该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今后可能的创业活动打下基础。
三、《创业基础》课程创新考核方式的设计
(一)考核功能和目的
教学评价具有导向、诊断、评定和育人的功能。通过考核,为学生开展课程学习和实践提供价值指引;为教师及时发现课程教学过程中问题和不足,并予以纠正和弥补;为开展创业教育的后续环节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考核实现教学育人。所以,《创业基础》课程的考核目的,在于实现上述功能。
(二)考核内容
《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文件要求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具备必要的创业能力、树立科学的创业观。考核内容理当围绕这三个方面是进行设计。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勤情况、课程教学环节、创业项目训练、创业实践四个部分,创业实践作为加分考核项。
(三)考核形式
鉴于《创业基础》是一门理论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课程,教学的方式丰富多样,例如:经验分享、头脑风暴、项目模拟、角色扮演、游戏训练、实践活动、创业竞赛等,不同的教学方式侧重于不同的重点,为此,考核形式也应该多元化,在不同的教学过程中进行相应的考核,形成基于过程的、多元的、模块化的考核形式。
(四)成绩构成
表:《创业基础》课程考核成绩构成项目考核项目(总分100分)考勤情况课程教学环节创业项目训练创业实践(加分项)权重10%70%20%教师自定,不超总分的20%(五)组织实施
考勤情况反映日常教学秩序,由教师自行把握。课程教学环节考核则是将教学过程与考核过程相结合,强调过程体验,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实际采用的教学方式组织实施考核评价。例如:在创业机会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的教学方法,即可根据各组的实际完成情况评价学生创业意识;在创业团队教学中采用角色扮演的教学方法,即可通过各个角色的决策情况评价学生对团队组成知识点的理解。创业项目训练将课程教学环节串联起来突出系统思维。创业实践则是对开展创业实践给予鼓励和肯定,起到导向的作用,但操作过程中又要考虑公平问题,因此,此项加分不宜超过总分的20%。
《创业基础》课程作为理论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实践性一体的通识课程,对培养学生创业意识、掌握创业知识、具备基础的创业能力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将课程考核与教学过程融合,建立基于过程的、多元的、模块化的创新考核方式将有助于发挥考核所具有的导向、诊断、评定和育人的功能。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开展课程考核的研究将推动课程建设更加科学、更加系统。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新形势下广西高校创业教育课程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16JGB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