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伪善理论”提升高校团学干部服务意识路径研究
文/席小芳 龙杜鹃 潘伟
“道德伪善”又称“伪善”,通常与“真善”并行提出。“善”,一方面指有善心,另一方面指有善行。关于“伪善”的定义,道德心理学倾向从动机角度分析,更强调行善过程,认为道德伪善是并非出自个体真实的行善动机而产生行善行为的过程,伪善是有善行而无善心的一种形态;社会心理学则更倾向于从言行分离角度解释伪善,认为道德伪善是个体在公众面前宣称遵守甚至鼓励别人遵守的道德规范,但私底下自己非但不遵守甚至违背规范的现象,即言善心,行伪善。
高校团学干部是联系教师与学生的重要纽带,是推进高校科学管理的中坚力量。然而近些年高校团学干部工作懈怠、素质不齐、辞职之势见长,培养、提升团学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已成为各高校一大工作重心。经统计,我校团学干部们在0.5-1.0年的学生工作经历之后,其懈怠、散漫情绪渐长至最盛,究其原因,团学干部们多因自我形象持续维护与提升失败所导致;此时,因无法平衡现实我与理想我,辞职便成为多数人的选择。细察自我形象维护及构建理想我的过程,可以发现伪善的存在。懈怠、散漫、放弃理想我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自我伪善,亦是实行伪善失败的表现。
道德伪善不能简单的定义为“善”或“不善”,其性质取决于人们如何利用它更好地服务,高校思政工作者们可以从易引起团学干部道德伪善的因素探索控制道德伪善的路径。
1 个体道德标准的差异性是道德伪善发生的根本原因
人们对事物的认知影响着后续行为,学生经历多年校内、校外观察学习,对于显性或隐性的道德标准理解、接受与否及接受程度的不同使个体道德标准具有差异性;对于榜样(标准)的选择把握及学习获得程度不同使个体道德标准具有多样性。故而,高校道德标准的明确化对团学干部建立个体道德标准至关重要,高校优秀思政工作者们有意识的带领也会对提升学生服务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2 个体认知失调是道德伪善发生的直接原因
人们面对一些情况,个体旧认知与现实所需的(新)认识发生冲突时,可能会由于压力、诱惑力等因素产生道德伪善。如团学干部可能就某事有自认为正确的处理办法,但与主管老师做法截然相反,迫于权力压力选择外显行为的服从是道德伪善;又如学生因为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选择性地表现自己的积极性、奉献精神等也是道德伪善。近些年高校学生干部呈现的“务实性”入职动机与岗位道德要求的矛盾加速了个体认知失调的速度,抛头露面满足虚荣心的动机难以协调利人、奉献、合作的岗位道德;便利加分拿奖、助学金的动机无法做到公平、民主;为增强就业筹码的内在动机与乐于助人的申请理由难以匹配。因入职动机非真善的原因,让团学干部们疲于平衡自我与他我、内我与外我、真我与假我、现实我与理想我的角色之间,高校思政工作者们只有将“两我”之间的连接道路打通,将“非善”、“失真”的动机与个体标准壁垒打破,真正帮助团学干部改变个体观点与信念,给伪善行一个真善心的支撑,帮助团学干部最终实现真善。
3 个体双标利己思想是道德伪善发生的常见诱因
道德伪善其实就是个体自我服务抑制的非理性意识自动加工和自利趋向的理性意识加工共同作用的结果。出于维护自身形象,避免问责,获得舆论支持等的情况,团学干部偶尔会出现双标准、利己性的偏见,一时性否定其直觉系统中的公正准则的行为,客观出现道德伪善现象。高校思政工作者们可以尝试根据团学干部担忧犯错、担忧问责及模糊规则的特点,首先以身示范责任不仅是用权,更是履责的表现。再者学生工作无小事,不出错是追求,却不是强求,尽全力不出错是过程态度,不盲目否定错误是结果态度,更不能因错否定自身,以偏概全,以此理性地为学生减压的同时,建立理性责任感和荣誉感。最后,团学干部模糊规则的行为是团学干部们推卸责任的表现,表明现有规则缺乏严密体系,同时也暗含现有标准无法为学生工作事务做好良性引导,失去了标准建立的教育意义这一层含义。高校思政工作者们可以不断完善规则,将标准明确,促使学生更好把握前进方向,显性限制道德伪善的发生概率。
面对道德伪善现象,高校思政工作者们可以协助团学干部们挖掘其积极的社会价值,智用伪善理论提升团学干部的服务意识。道德伪善理论是一种认知失调诱导技术,于学生干部们新认知与旧理念发生冲突时最易发生。高校思政工作者们可以道德伪善诱导个体认知失调现状,引导学生改变旧态度重建新理念或改变其行为目标,促使动机变向真善或言行一致。
参考文献
[1] 倪梁康.论伪善:一个语言哲学的和现象学的分析[J].哲学研究,2006(07).
[2] 沈汪兵,刘昌.道德伪善的心理学研究述评[J].心理科学进展,2012(05).
(作者单位: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