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布丹以来,霍布斯提出了君主主权理论,洛克提出议会主权学说,卢梭提出人民主权理论。霍布斯在机械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上追求安全,洛克在经验主义的理论基础上追求自由,卢梭在公意的理论基拙上追求平等。相对于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在后来的资产阶级世界里因更具有实际价值而受到普遇推崇。
关键词:霍布斯;洛克;卢梭;主权
一、主权的界定不同
霍布斯认为,在没有建立国家之前,人类处在一种人人竞争,人人戒备的自然状态之中,这种状态的最大特点是人人无安全感。因此,人们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和安全,通过缔结社会契约,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与布丹一样,霍布斯认为,主权是国家的本质特征,是一种绝对和永久的权力主权是绝对的,不受任何权力限制的权力。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和团体的权力限制。既然按照契约建立国家之后,每个人都是主权者行为的授权人,因此臣民必须服从主权者,否则是不义的。主权又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这一点和洛克形成鲜明的对照。
洛克主张分权,他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即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在这三种权力中,立法权是最高权力,执行权和对外权都是以共同权力为基础,洛克政治分权的核心是立法权和执行权的分开。洛克明确指出,立法权是应该由民选的议会掌握,执行权和对外权必须从属于立法权,因此君主必须服从于议会,这样的政府才能够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所以,洛克的主权学说在强调削减王权的同时为资产阶级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辩护。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卢梭认为,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主权者不外是由全体个人结合而形成的有生命和意志的公共人格。同霍布斯一样,卢梭强调主权是至高无上的,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主权是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对它唯一的限定是不能超出公民约定的权利界限。卢梭激烈地反对洛克式的议会主权,他嘲讽英国的代议制,认为英国人民只有在选举议员的时候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英国人民就是奴隶了,就等于零了。这一点是和洛克直接对立的,二者的分歧,关键就在于民主的行使形式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二、主权的最佳实现形式不同
霍布斯认为,他的主权学说适合于各种政体,但他最推崇君主制,认为君主制最好地实现了自己的主权学说,突出了主权的特点。君主制的优点在于:第一,在君主国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结合得最紧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同一的。第二,君主可以随时随地听取不同阶级和品位的专家的意见,而议会由于人数众多,不可能有任何时间和地点听取意见。第三,君主的决策除人性本身的朝三暮四的情况外,一般前后一致,而议会往往议而不决。第四,“君主决不可能由于嫉妒或利益而自己反对自己,但议会却会这样,甚至达到可以引起内战的程度气”[1]。
与霍布斯以主权的归属来划分政体不同,洛克比较重视的不是权力的归属,而是权力的行使方式。洛克是1688年阶级妥协的产儿,他的主权理论具有极大的温和色彩。一方面他反对霍布斯把全部自然权利转让给君主的说法,明确反对君主专制,认为这无异于为了避免狐的伤害而置身于狮的爪下;另一方面他又提出人民有革命权,但认为人民不应自己行使立法权力,而必须把权力交给议会,这一点又与卢梭的看法相左。实际上,洛克主张置国王于议会控制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王权从属于议会。
卢梭强调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与霍布斯的专制主义不同,卢梭不是将人民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也和洛克的议会主权不同,卢梭也不是让人民部分参与政治过程,即选举议会代表。无论是在权力的归属还是在权力的具体行使上,卢梭都强调人民是政治生活的主体,人民享有立法与行政于一体的最高主权。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是通过定期的公民大会。卢梭心里的民主实际上就是直接民主,一种一致同意的民主。在他看来,只有这样的民主才能够真正地实现人民主权。
三、主权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追求不同
霍布斯所生活的时代正是西方自然科学迅猛发展的时期,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和科学精神也逐渐被人文科学所吸收和采纳。霍布斯从机械唯物论的立场出发,运用几何学的知识来演绎他的政治理论,特别是主权理论。他否定了国家神造说和君权神授说,认为国家是通过社会契约产生的,国家不过是一个人工模造的“人”,主权则是人工模拟的“灵魂”,在主权的价值追求上,霍布斯强调的是安全。因为霍布斯所处的时代正是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封建专制进行长期较量的内战的动乱时期,霍布斯既不满意国王的政策,又反对资产阶级新贵族在下院的激烈态度,他尤其害怕人民群众中会出现“骚乱”,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王权来维持秩序,渴望利维坦似的国家来保持国内的稳定,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与霍布斯一样,洛克对同时代的自然科学也很感兴趣,洛克政治学说的基础是经验主义,因此洛克政治学说具有浓厚的现实主义色彩,使主权的实现更具有现实基础。在总结英国政治实践的基础上,提出议会主权和分权的制度原则,他的这一思想后被孟德斯鸡所继承和发挥,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洛克是近代自由主义的奠基者,自由是洛克政治学说的核心,也是他议会主权的价值追求。洛克的财产权利说、社会契约论都是围绕着他的自由理念展开的,议会主权的制度设计也是为了维护自由。因此,如何限制政府的权力来维护人民的自由是选择政府时就应该考虑的间题。因此,洛克主张建立一个有限政府,由议会掌握最高权力,政府或王权受议会制约,所以执行权和立法权必须分开。
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公意理论。他所说的公意,指的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不同于众意,更不同于私意和团体意志。卢梭的公意理论具有很大的抽象性和形而上学性,与洛克的经验主义风格迥异。卢梭人民主权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平等。因此,卢梭在经济上的平等要求是防止财产的过分悬殊,在政治上的平等要求是人民的自由得到保障,人民能够有相同的政治机会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与洛克不同的是,卢梭是把自由作为实现平等的手段的。所以,他对人民主权的设计无非旨在使人们结成政治社会的同时,又不陷于更大的不平等之中,也就是要避免他所说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的二律背反境界。卢梭的主权思想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小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呼声,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批判性和革命性。
通过比较上述三位政治思想家的主权思想,可以发现:由于他们的阶级立场、理论和时代背景的不同,因而提出了各具特色的主权理论来回应时代的要求。就时代潮流而言,霍布斯的君主主权是逆时代潮流而发;卢梭的人民主权超越现实的经济基础,具有很大的空想性;洛克的议会主权说比较符合资产阶级的政治和经济要求,更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所以,相对于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和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在后来的资产阶级世界里因更具有实际价值而受到普遍推崇。
[1] 【英】霍布斯.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