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及其建设维度文/张雅茹
摘要: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求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系统融合,整体推进。其中,法治政府是国家行政权行使的法治化,是法治国家的现实体现,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保障。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服务创新已经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动力,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要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阶段。
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国家、政府、社会的一体化建设,需要将三者协同推进,整体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其中,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治国方略中有着无法忽视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完善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任务。法治政府的成功建设将对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持,促进三者有机统一全面发展。本文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建设维度进行剖析。1 法治政府的内涵“国家”“政府”“社会”这三个概念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三者所指涉的内容也常有重叠。但是,当这三者被置于同一语境之下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战略协同推进的三个方面时,“国家”所指的是广义的政府,其范围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拥有国家公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政府”作为国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体系中不再指广义的政府,仅仅指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则包括社会性质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政党等群团组织以及市场经济组织,是国家和政府之外的社会力量的指称。在依法治国的整体战略下,法治政府的建设要素包括:(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各级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政府作为公权力的合法拥有主体和行使主体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三)政府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四)政府要进行政务公开,确保政府行政行为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五)政府要尊重司法公正,坚持独立审判。2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这三者的建设是有机统一的,法治政府的建设对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具体建设要求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实现,同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能够对法治社会形成有效的示范和推动作用。2.1 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现实体现政府作为现代国家的行政机构,对内承担着管理国家各项社会事务的职能,对外代表本国与世界各国进行国际交往。法治国家建设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法治政府的建设情况。依法治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法律的执行也同等重要。徒法不足以自行,假如一个国家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却没有坚强有力的执行,甚至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亵渎职责,违法乱纪,如此,依法治国便成为了一种美好的幻想。一项法律条款从制定到切实成为规制社会生活的准则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调整,没有法治政府的支撑,依法治国只能沦为空谈,法治国家无法体现,更无从实现。2.2 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保障从法治社会建设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可知,政府是社会事务的管理者以及社会生活的参与者,政府对社会法治化建设的发展和走向起着引导和推进的作用。政府的这种规范性作用在于政府所制定的各项行政法规是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确保了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政府的仲裁、调解等纠纷调解机制是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有效举措;政府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提供着切合实际的指导。“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是我国政府规范行政行为的六项基本要求。当政府的行政行为以此为标杆,严格遵守,不断自查,则会培养全社会民众学法用法的行为意识,依法依规行为做事的自觉习惯,更会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3 法治政府的建设维度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八次和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指明了如何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进行系统融合,整体推进,并着重说明了法治政府的建设方向和建设目标。鉴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艰巨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这对于地方政府法治创新,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就新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而言,应从以下几个维度推进。3.1 开展服务创新激发法治政府的建设动力 现代政府的行政模式经历了统治行政到管制行政再到服务行政的三个发展阶段。服务行政以人民为主体,要求政府褪去官僚机构的形式主义,融入社会,把人民的意志置于最高位置,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行政的这一价值追求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让政府的公权力为人民谋福祉的建设目标是一致的。当下,得益于数字技术在全社会的拓展应用,政府的行政服务效能得到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提高,也让政府的各项服务拥有了极大的创新和完善的空间。各地地方政府的行政创新层出不穷,技术性的改革既是政府创新的动力之源,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机遇。对数字政府进行有效规制促使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助力于服务效能的改善,是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不竭动能。3.2 坚守实质正义提升法治政府的建设质量行政法律制度有诸多不足之处,制度的质量不尽如人意,行政法律制度内容比较宏观化,可操作性不强,没能转化成建设实践中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更不能在实际中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产生有效的规范。加之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有的法律法规不能与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相适应,不能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这让行政制度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背离了实质正义,政府的行政行为失去公信力,对社会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受到阻碍,无法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要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根基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为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的建设,发挥制度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规范的作用,做到执法必严;加强行政救济制度的建设,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政府行政权力的正当依法行使,做到违法必究。3.3 秉持以人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宗旨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拥有者,公共利益的捍卫者,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其无法推卸的责任。新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要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入的新的更高的阶段。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公权力的监督成本日益降低,民众的参与热情持续高涨,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不能单纯停留于形式化的行政行为层面,仅仅满足于暂时性的风平浪静。政府的行政管理过程要做到从实体到程序都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目标为导向,深入社会,洞察民情,合法依规地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方式,将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渗透在日常的每一次行政服务中,对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起到切实的示范和带头作用。4 结语法治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是根据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做出的正确决策。中国政府是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主体,在宪法和法律的指导下制定适用于辖区的行政规章,维护一方平安,调解社会矛盾,践行公平正义。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求政府机关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施政,依法履职;其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守公共利益;同时,还应不断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形成社会良性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只有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引领国家和社会的变革,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