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法律风险防范在学生思想政治实践教育中应用
社会教育体制改革转变教育模式,将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转换为素质教育,各大高校崇尚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的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和观念。各大院校开始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实践教育,与此同时,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应该融入学生思想政治实践教育中,完善整个实践教育体系,保障实践教育得以顺利实行和开展。本文将主要探讨如何将法律风险防范应用于思想政治实践教育,针对法律风险防范在高校开展的必要性,和法律风险防范在实践教育的各种关系的处理中的具体作用等方面展开论述。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民主建设也在不断加强,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不断提升和强化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的限定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
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都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全国各大高校的教育政策,教育活动都开始受到相关的法律审查,人们开始越来越重视教育的合法性,平等性。为了维护正常有序的教育活动,各高校应当重视在学生的实践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从而能够有效地减少各类教学纠纷,维持和保障正确的教育秩序。
一、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树立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实践教育中的必要性
首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学校,必然要求各大高校要注重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改革将传统教育体制转变素质教育,为了保证教育体制改革能够顺利开展,学校必须要致力于创建和谐校园,正确处理好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等各个教育主体的关系。在处理各级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必然会涉及到教育主体的利益关系,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利用法律手段,合理协调各级关系,合理分配各种利益纠纷,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对于依法治校,提高学生的法律防范意识,使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能够利用法律知识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又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各类法律纷争,从而推进高校的实践教育的进程。
其次,加强学生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能够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捍卫自我正当合法权益。在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环节中,学生往往属于被管理的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渗入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明确学校管理体制,学生维权和申诉程序,能有效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不被侵犯,在被侵犯时,能够有效利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的程序,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学生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能够有效地监督学习管理体制,促进学习提升自我管理体制的完善。目前高校的教育管理体制还存在程序混乱,管理体制分工不明确,管理者管理意识不明确等弊端,导致了学习的各项教育的规章制度没有更好地推进教学秩序建立,严重影响了整体的教学质量。如果加强学生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学生树立维权意识,会无形刺激和推动教育管理者重视和完善各类教学活动的规章制度。
二、法律风险防范在思想政治实践教育中的应用
(一)高校和实践教育单位之间的法律风险防范
各高校作为合法的法人代表,在选择教学基地时,考虑学校的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时,必须要签署书面协议,而不能仅凭口头约定,因为在纠纷中,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为了能够预防和缩小风险,学习的各项协议的拟定都必须具有规范性和科学性。
作为民事主体,在与实践教育单位确定教育基地的环境、设施等基本情况时,应以书面协议为准,而不是口头协议。一旦出现纠纷,书面证据的效力将远远大于口头协议。协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在签署协议或者合同时,应由学校法定代表对外签署合约,盖学校公章,而对签约的对象也要慎重考察,必须要与具有相应合法权益的具有签署合同的法人签署合约,增订或删改合约条款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合法操作。合约或者协议的条款陈述清晰,不能存在含糊其词,逻辑不严密等问题,能够保证即使出现纠纷,也能够通过合约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会引起高秩序。学生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对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纳入学校和实践单位的考虑范围,学校必须极力规避风险,比如为学生购买责任险和医保,从而将一部分法律责任转嫁到其他相关的社会机构。
(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风险防范
在教育管理中,学校与学生形成了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学校在安排学生的实践教育活动中,学校要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校与家长的紧密联系和互相配合,学校有义务拟定相关告家长书,通过与家长的密切联系,能够深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学校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危机处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而且,学校在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方面一定要极度重视,同时为了预防未知风险和纠纷,尽量规避风险,学校应该尽到具体的教育和管理职责,从而能够保证学校学生家长之间密切联系,友好相处,共同促进教学活动健康安全地进行。
结语
思想政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为了保证思想政治实践教育培养出更多独立创新人才,保障思想政治实践教育顺利开展,各高校应注重学生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保障学生和各具体的教学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教育质量改进,教育水平提升,才能更好实现科教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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