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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荒”视域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研究
发布时间:2015-03-28 14:29:23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283 次

摘 要:持续不断加剧的“民工荒”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整体环境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他们仍然面临着就业技能缺乏、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制度化壁垒稳固、就业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改变需要提升其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消除就业壁垒、完善就业保障机制等,这就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共同的努力才能有效解决。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环境;民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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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从2004年首次出现民工荒以来,民工荒问题持续不断升温不断出现,到今年民工荒问题更加严重。全国各地都开始不断地出现民工荒,不仅传统的东部沿海经济地区民工荒,而且在以前纯民工输出地的中西部地区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民工荒,不仅技术工人荒而且一般的普通民工也荒,民工荒似乎越演越烈。与此同时也有专家认为民工荒的出现是由于中国经济的刘易斯拐点已经来到,中国劳动过剩时代即将结束,不足时代即将来临,从农村劳动力增长率的变化和外出转移的速度变化来看,包括农村的城乡劳动力短缺现象已经开始出现,以前源源不断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已经不再具有可持续性[1]。但这是否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春天已经到来,农民工的就业已经不再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的确民工荒的出现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不过这并没有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整体环境,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本文拟从民工荒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出发,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就业困境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优化策略。

 

二、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就业困境分析

就业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问题,如果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实现在城市的稳定就业以及拥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就很难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的过程中有着年龄的比较优势以及整体性的“民工荒”的有利环境,但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系列不容忽视就业困境影响到其在城市的稳定就业。

(一)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市场竞争激烈

“民工荒”的出现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整体生态,民工荒的出现并不代表着劳动力市场上已经出现供不应求劳动力短缺,民工荒的出现是由于劳动力供需不均衡导致的一种结果。在当下就业环境里,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中仍然遭受到多方力量的阻击,就业市场竞争依然激烈。

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的表现是其需要同受过高等就业的大学生竞争就业岗位。大学生和农民工原本属于不同的劳动力市场,但随着高校的连年扩招,大学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转化成大众化教育。在严峻的就业形势压力和大学生择业观念的变化的情况下,大量的大学生群体特别是农村出身的大学生已经开始进入到以前原本属于农民工的就业市场。当大量的大学生群体进入原本属于农民工的择业市场上,由于大学生属于受到高等教育的群体整体素质较高,新生代农民工很难与其站在同样的一个起点竞争。

其次,新生代农民工需要同第一代农民工竞争就业就业岗位。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在年龄上拥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是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期望值更高、敬业精神较差、职业流动率高、就业的耐力不足、就业的环境工资福利要求更高,而第一代农民工在工作的选择上更加务实,比较吃苦耐劳,工作的稳定性更强而且有着相对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的积累等。从一定程度上说,新生代在就业层面上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受教育程度的微弱提升并不足以抵消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社会经验方面的局限[2]。

再次,新生代农民工需要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竞争就业岗位。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是城市地方政府优先着手解决的一个问题,与新生代农民工相比,在有限的就业岗位中,政府首先会倾向于把工作通过户籍限制的方式留给本地的人员。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不具有城市的户籍,不管在创业还是在就业,在就业的选择上都有着一定的限制。

最后,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依然存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农业劳动力为3.1亿人,占全国劳动力比重仍然高达39.6%,仍然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可待转移。如果在民工荒的有利条件影响下,企业和政府提高了农民工整体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就业服务能力,将会对留在农村没有转移的一部分劳动者转移外出提供了就业的动力。而且随着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将会有更多农民失去土地,他们也会加入到求职大军中去。中国每年就业岗位的缺口有一千多万,劳动力供大于求依然是主要矛盾,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体格局在现阶段仍然没有改变,未来若干年内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3]。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缺乏

就业技能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重要体现,就业技能的普遍缺乏导致其无法找到技术含量较高、稳定性较强、福利待遇较好的工作。如果新生代农民工拥有较高的就业技能就能在激烈的就业市场中拥有主动的地位,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但整体上新生代仍呈现出就业技能的缺乏,首先表现在城市就业技能的不足。十七届五中全会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主线,并明确提出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从宏观经济环境上,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势在必行,在从劳动密集型到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过程中,需要新生代农民工拥有更高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但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2009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30%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水平总体偏低,参加技能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仅占到就业的30%,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过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教育的人只有20%左右[4]。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的就业素质较上一代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从劳动密集型的到技术密集型的发展方式转变,新生代农民工整体上仍然呈现出就业技能的缺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的缺乏另一方面表现在传统农业生产技能的缺乏。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很少从事农业生产,一般都是从学校毕业直接走进城市务工,很少参加农业劳动,不具备基本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经验。新生代农民工如果不能在城市实现完全就业,其将也很难再返回农村从事农业技术生产。

(三)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制度化壁垒依然存在

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中仍然存在的着严重的制度化壁垒影响了其平等就业的权利。制度化的就业壁垒首先是身份壁垒,身份壁垒是由于户籍制度带来的身份差异导致其就业地位的不平等。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与之并存的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准入门槛和成本的提高。大多数城市并没有把城乡劳动力资源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没有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计划和劳动保障管理,对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普遍存在,农村劳动者得不到平等的就业服务,难以享有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种就业信息、职业辅导、技能训练、补贴培训等就业优惠政策。

新生代就业的制度化壁垒还体现在信息壁垒,新生代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来源仍然非常有限,主要通过亲属、老乡、朋友的介绍,政府在提供就业信息源方式略显不足。在民工荒的背景下,一方面存在大量的企业招不到合适的工人,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工无法通过政府提供的完善就业信息获得合适的就业的岗位,导致他们处于不稳定的就业状态。

(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保障体制不健全

完善的就业保障体制是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方式,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重要手段。但现时期我国各种就业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中政府职能的缺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率都相对较低,而且很大一部分农民工采取灵活就业的形式处于就业保障的真空状态。这不仅是社会不公平的表现,还将加大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可能遭遇的各种社会风险,难以实现其在城市稳定就业。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而且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教育福利、廉租房等都无法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

三、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弱势地位的应对措施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存在一些列不容忽视的就业困境,这就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采取有效的措施协力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弱势地位。

(一)政府积极创造就业机会

面临着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必然有竞争中的失败者。而新生代农民工又是就业中的弱势群体,为了减少其就业的不稳定风险,就需要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首先政府应把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摆在公共服务的突出位置,强化其促进就业的功能,保证就业服务的均等化。其次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税收减免等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因为人员构成和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其价值取向呈多元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如果无法在城市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可以引导返乡创业。再者政府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扩大内需,增强社会大众的消费能力。把提供就业机会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积极扶持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5],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激烈的竞争程度。

(二)提升新生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技能

就业岗位的增多虽然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但是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新生代农民工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提高其就业技能。就业技能的提升是新生代实现稳定就业的根本,只有在年轻时提升人力资本和就业能力才能减少未来的就业风险。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技能,首先,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术教育,政府应把其纳入城市的免费职教培训体系,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大力开展多种门类、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服务,或者通过加强校企合作的方式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政府应该把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一项国家战略来抓,通过人力资本的提升实现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其次,改变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观念,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理性择业,从生存型择业转化为发展型择业,发展型择业意味着在选择工作时首先选择具有技术含量的工作

[6],其次再考虑工资福利水平以及工作环境,通过就业实践不断提升技能。由于有些工作具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当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优势不复存在时,如果不能从工作中获取一定的工作技能将很难适应以后的形式变化。最后,政府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激励企业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对于那些已经实现就业的农民工来说通过就业单位的培训是他们提升就业能力的主要渠道,既不耽误工作又能增强就业技能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二元化制度壁垒

城乡二元化的就业体制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在激烈的市场中不能与其他的劳动者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利于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权益。改变新生代农民在就业市场的弱势地位,在提升其就业技能的基础上还需要政府积极的采取措施消除就业壁垒。首先对于身份上的壁垒需要创新户籍制度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减少户籍制度强加给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不公平。而对于信息壁垒则需要政府完善就业服务,把促进就业摆在公共服务的突出位置,强化促进就业的职能,保证就业服务的均等化。同时改变新生代农民工通过非正规就业渠道的就业方式,由政府积极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有组织化的就业方式,赋予新生代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权。

(四)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保障机制

以社会保障为主的就业保障机制可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中的后顾之忧,可以减少就业过程中存在的失业、伤残、疾病等风险,维护其参与社会竞争的起点和过程的公平,让其能有更多的机会提升其发展潜力。就业保障机制的建立,首先政府要监督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建立情况,如果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加大对其惩罚的力度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权益。其次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由政府、企业和新生代农民工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但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博弈的过程中缺乏话语权,处于弱势的地位,需要地方政府站在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角度,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首先要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次要解决年老、疾病和工伤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最后要把其纳入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教育福利以及廉租房政策等。

四、小结

民工荒的出现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改善是非常有利的,可以促使企业提高工资福利、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过程的话语权。但仍然不能忽视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技能缺乏、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制度化的就业壁垒稳固,就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等依然存在。这就需要新生代农民工居安思危,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民工荒的存在只是意味着其暂时有着更多就业选择的权利,但对整体的就业环境并没有大的改变。就业是民生之本,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状况的改善不仅需要其提升就业能力,还需要政府扩大就业供给、消除各种就业壁垒、完善就业保障机制。这既需要新生代农民工苦练内功,同时还需要政府的积极配合,在政策上改变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限制性条件。只有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解决了、就业的福利提高了、就业壁垒消除了、就业保障机制完善了,无论是否存在民工荒、无论否是存在劳动力的拐点或者是否出现新的金融危机等都不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造成多大的影响。只有政府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给予其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才能通过新生代农民工的有效就业推进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构作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蔡昉.破解农村剩余劳动力之谜[J].中国人口科学,2007(2).

[2]姚俊.“路在何方”:新生代农民工发展取向研究[J].青年研究,2010(6).

[3]刘志彪.“用工荒”——转型路线的自动纠偏[N].中国经济时报,2011-2-28.

[4]李昱.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探析[J].求索,2010(10):91.

[5]沙占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农业考古,2010(6).

[6]罗竖元.现阶段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理性择业的路径选择[J].南都学坛,2010(6).

本文是南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课题编号QN2011019:“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中的利益分析”之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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