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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机制 ——以安徽省巢湖市为例
发布时间:2015-05-06 17:28:20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432 次

一、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及互动依据

(一)厘清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之间关系

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之间关系主要表现为三类:一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表现为,重城镇化,轻新农村建设;或认为,把农村建设好了,农民就“打消进城的念头”,这样就阻碍城镇化的发展。第二种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补充,是农村城镇化或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发展城市群和大中小城镇向农村的延伸。误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一样化”。第三个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是同时进行的。如果我们把新农村和城镇化当作两个集合(系统),则第一种观点认为两个集合是相离的,第二种观点认为新农村是城镇化的一个子集,两者是包含关系,而第三种观点则认为两者是相交的,相交部分存在着单向的作用力。[1]

我们认为,第三个观点接近正确。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是同一系统内的两种作用力。它们之间不是仅有单向的作用,而是具有双向互动的关系。它们之间具有良性互动的关系。这种互动既有斥力也有引力,如果我们能够认清矛盾所在并化解之,找到互动传输的纽带并强化之,则两者完全可以实现良性互动。                                          

(二)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理论依据与经验教训

1.主要理论依据

理论依据之一 ——系统论。无论是城镇体系还是乡村体系,也无论是单个城镇,还是单个村庄,都是一个经济、社会、环境构成的大系统。从系统的观点、均衡的观点来看,城市和乡村应当是一个整体,其间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合理地流动;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互相依赖,城乡差别很小,使各种时空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在这样一个系统中,城乡地位是相同的,只是城市和乡村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功能各所不同。[2]

理论依据之二 ——统筹理论。在人类思想史的宝库中,马克思主义等具有丰富的城乡统筹发展的理论。包括城乡统筹发展动力理论、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理论等。[3]这些理论正是探索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互动的路径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未来的社会不是固化城乡的分裂,而是城乡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城乡融合。所谓城乡融合,就是“将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4]农村的发展必须依赖城市的发展,只有城市得到充分发展,才能为农村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文化条件。同样,城市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发展。在当代,农村要脱离城市实现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农村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融为一体。[5]

理论依据之三 ——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配置理论。 劳动力由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这是必然发生的共生现象。托达罗在刘易斯、拉尼斯和费景汉等研究之上建立了一个解释发展中国家城乡劳动力转移的模型,该模型认为剩余劳动力的区域转移是理性的经济行为,迁移决策取决于城乡之间预期工资差异。[6]新农村建设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发展农村,同时促进城镇发展。


 2.国外互动经验与教训

韩国政府和学者们基于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衡的国情,经过科学论证,组织实施了新村运动,成功地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跨越式前进。[7]新村运动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实行城乡统筹,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点。2、因地制宜,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作为新村运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3、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实现村民自主自治。4、建设发展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发展想结合,积极推进城镇的发展。5、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培育新农民相结合。6、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治的一种运行机制。7、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的考核、考评机制度,奖优罚劣。8、大力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9、坚持用新技术武装农民,增强农村、农民的竞争力。10、坚持先易后难,由小到大,求真务实,长期坚持(王骏,2006)。

反之,无论是印度和拉美以“贫民窟”为主的城市化道路,①抑或罗马尼亚的“乡村规范化”,②都使城乡发展处于失衡状态,都是值得我们记取的教训。

二、安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

考察历史,可以发现,1953年,安徽省的城镇化率水平只有8.7%,1978年,才达到12.62%。2009年,全国城镇化率升至46.6%。而安徽省为42.1%,落后全国4.5个百分点,在中部仅高于河南省。全省城镇密度为75.1个/万平方公里,每个城镇平均服务范围为133平方公里,服务人口6.1万人。

就巢湖来看,2009年底,全市共有71个乡镇,分布在全市四县一区。其中65个建制镇,5个乡集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832个行政村,1567个中心村,12251个村庄,共计456万人。城镇化率为38%,比全省低4.1个百分点。近5年来巢湖市城镇化发展处于超常规的加速发展阶段。

目前,巢湖市城镇化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全市城镇规模偏小,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较低。二是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低,三次产业比例失调。三是区域性基础设施协调不足。四是小城镇体系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结构性缺陷较为突出。

与城镇化的发展态势相比,当前安徽新农村建设虽然红红火火,但只处于试点阶段。可以见到的是各地选择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距全面进行新农村建设相差甚远。

2006年3月,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实践证明,实施这项工程,群众拥护、干部欢迎,对示范镇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目前总体效果是:示范点变化比较大,面上动静不大,示范带动非常有限。

为了将新农村建设抓紧抓实,巢湖市又实施了“百村十镇” 示范工程,并分三批进行。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府职责不明确;三是生产不突出;四是没有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五是没有建立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互动问题

一是城乡规划没有形成一体化。城市总体规划尚没有覆盖城乡,区域规划不及时,新农村村庄规划没到位,各项专业规划如道路交通、给排水等制定滞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关系没有协调好,对城乡规划事实和监管缺乏有效的机制,有的城镇单纯做好示范村镇的选点和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城乡管理不对称。从部门设置来看,目前城镇化归建委管,新农村建设由其领导组及办公室全面落实。两个部门分头管理,造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各自为政。当前城乡管理存在以下三个突出问题。第一,重城区,轻集镇。第二,重城镇,轻新农村建设。第三,重硬件建设,轻视农民就业和公共服务。

三是城乡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各种涉农惠农项目较多,资金也不少,但是这些项目资金比较分散,涉及到道路、水利、教育等各个方面,操作环节多,行政成本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四是体制政策调整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东西还不少没有真正得到清理和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依然严重阻碍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制约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五是产业支撑力不强,吸纳就业不足。由于历史原因,巢湖市乡镇企业发展缓慢,没有几个小城镇拥有一定实力的乡镇企业,即使是像无为高沟这样依靠电线电缆起家镇,由于产业的单一化,也面临着产业转型和科研人员缺少的局面,其它的小城镇就更是缺乏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在近年来的乡镇企业大潮中一直落在最后。年均超过100万的农民,到江浙沪一带寻找工作。

六是没有突出农民的主体性。没有尊重农民的意愿,往往会事与愿违,同样,农民没有主动性,也是办不好事情的。    

三、构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机制及模式

(一)构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机制

1.以规划为龙头——统筹城乡规划、统一城乡管理

第一,统筹城乡规划。城乡一体,规划一体是统筹城乡的必然要求。要立足区域特点、经济水平和农村现状,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通盘考虑,这样就能够使城市和农村互相补充,避免浪费,使城市的一些建设能够延伸到农村,带动农村的发展。以市域总体规划为龙头,修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功能组团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大力搞好县城和中心镇的规划建设,同时把村庄纳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活休闲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农田保护空间、生态体系空间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努力建设新农村。当前急需做的是:一要突出产业规划重点。二是要突出特色和优势抓好一批重点镇的布局与规划。三要按照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突出抓好一批中心村的规划和建设。四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使人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心。为“人”服务,应该成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五要做到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下级规划要对上级规划负责,上级规划不仅对本级规划负责,更要对下级规划负责,因此,无论是规划制定,还是规划实施,都要逐级指导、逐级检查、逐级负责,坚决避免和杜绝违反规划和规定的“人为现象”。

第二,统筹领导力量。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推进,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搞“两张皮”。要把二者真正结合好,必须明确城乡一盘棋的整体思路,改变传统思维,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机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推进。从组织机构、领导力量、措施途径上搞好结合,统筹各方,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两大战略任务的实现。[8]新农村办公室要与村镇科合二为一,合署办公,相互协作,像一个大脑指挥两条腿走路一样,统一行动,协调前进。这是当前从制度上改革的关键之举。

2.以产业为纽带——壮大县域经济,积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壮大县域经济”,以此“引导非农产业和人口向小城镇集聚”。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第23条指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二者实现良性互动的纽带是产业。没有产业,其它一切就谈不上。

从产业取向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劳动力就业,同时能将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口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什么能高速发展,珠江三角洲、长三角、京津唐等地区的发展现实,就是有力的证明。

从企业组织形态看,要加快发展民营中小型企业,因为它具有较强的吸纳劳动力能力。我国近1.2亿人在中小型企业就业,占城镇全部就业人数的47%。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在中小型企业就业比重已达65%-80%,我国发展民营中小型企业创造就业岗位潜力是巨大的。[9]

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是重工业的三倍,它的起步点并不高,适合农民选择。政府要在税收等方面出台奖励补助措施,鼓励农民从事第三产业。

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并以此促进新农村建设。要加快用工业发展所形成的现代技术和装备武装农业,以工业技术带动农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安徽省第一个进入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于安徽而言,千载难逢!为此,积极建立科学的产业梯度转移对接机制非常必要。第一,改善投资环境,实现体制机制对接。要在政策法规、金融服务、信息网络、人力资源、物流服务、贸易服务、产权交易、口岸服务、技术标准、社会保障等方面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做好“筑巢迎凤”工作。

第二,要精心做好产业选择。产业是否与城镇功能定位相匹配,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现代产业发展的逻辑线索,是主导产业、战略产业,还是一般产业,甚至产业落户在什么园区,都要精心考虑,认真对待。

第三,精心打造特色产业,实行错位对接机制。必须走差异化路线,在对接的产业选择和产业结构布局上实行错位发展。通过打造“我有你无、你有我优”的特色产业,避免与周边区的产业同构化,在产业对接的竞争中取得优势。[10]

第四,建设和优化各级工业园区,构筑产业对接平台。要明确区分各级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避免无效竞争。县域工业园区应以劳动密集型民营中小企业为主,切忌迷失方向。

产业发展了,县域经济也就获得了持久的动力,县镇也就提高了综合承载力,对农村劳动力也就增大了吸引力。不过,要想顺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还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要通过建立人口、产业和就业联动机制,保证劳动力流动方向合理、适度和有效。各县和乡镇政府应该积极行动,搭好人口、产业和就业三者之间交流的桥梁,带动三方良性循环。应在相关部门设立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目标,严格考核,促使其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现代资源,广泛搜集辖区内外劳动力的供求信息,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引领农民进城务工的潮流。同时还应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中介组织发展,为农民进城务工开辟绿色通道。

二要优先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解决农民工就业,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农村劳动力纳入到城市的就业管理体系中,去除一些制度障碍,使农村人和城市人一样能够在城市找工作,享受一样的待遇,不受任何歧视和限制。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强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当前关键的是,尽快把这一群体真正转移到城镇中来。政府要设法稳定房价,提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买房落户的信心。[11]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自谋职业,政府要制定相关奖励或保护政策。奖励政策如企业招收工人,享受政府减税或直接补贴。保护政策可以学习日本的做法。③

3.以土地为抓手——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土地关涉农民的社会保障,又关系到农业的发展问题,也牵涉到农民城镇化。

一要在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前提下流转土地。要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转让、出租、互换、抵押、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所,依法明确土地流转权利与义务,统一流转格式,按照合法程序流转土地,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不从城镇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着想,不能“以人为本”,硬是“赶农民进城或上楼”都是极端错误的。

二要建立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如何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让失地农民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既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城镇政府的职责所在。首先,应切实改变现行征地制度对农民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的现状,征用农民土地应以市价为依据,提高操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增进社会公平,绝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来降低小城镇建设成本。其次,征地补偿要多元化、人性化。应改变对失地农民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征地补偿费除发放给失地农民一部分用于解决当前生活所需之外,应主要用于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变一次性补偿为终身保险;城镇政府也应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应允许农民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确保失地农民有长期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第三,在出让土地时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征地单位签订提供一定就业岗位及技能培训的协议,或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或制定优惠政策帮助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或由城镇政府组织劳务输出等,切实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就业问题。对失地后未能就业的农民,应将其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第四,所有征用土地的行为,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进行审批,坚决杜绝先占后批、占而未批和小城镇建设盲目扩张的现象发生,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12]

三要把加快农业产业化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举措。在土地权益保护机制之上,积极推动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和利用。加快农业科技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对农业和农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农产品优势产业带,打造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农民外出务工与本地创业就业的有机结合。

4.以资金为保障——完善惠农补贴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对农业进行补贴,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加大财政反哺农业力度,是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

一要加大对农民的粮食生产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和综合补贴的数量和规模,切实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

二要完善国家粮食直补办法。改变当前国家粮食直补中没有田,却有粮食直补;不种粮,却有粮食直补;多种粮,却无粮食直补;改良田,却无粮食直补等“两有两无”现象,让有限的资金补助给真正的种粮农民。可以从办理农业保险入手,核实田亩数,据实发放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只有市县级政府加大核查监督力度,结合舆论监督,据实发放资金,严惩弄虚作假行为,才能保障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的公平与效率,促进土地制度改革。[13]

三要加大对农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补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四要统筹使用资金。积极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行统筹分配使用,重点投向新农村建设。不要再以行业管理的方式按条条分发农村建设基金,而是集中各行业的资金,然后以规划区为单位按项目拨发下去,以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老欧盟采用按基金方式管理农村发展公共资金已有多年经验了,它们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 4 \* GB3 ④

无论是城镇化建设,还是新农村建设,除了财政支持外,亦离不开金融支持。为此,要根据各地实际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持、风险补偿、减免税费、简化手续、加强财政金融服务等措施,把鼓励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政策支农和财政补贴,促进城市资金流向农村。

二要加大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力度,为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政府要采取鼓励、引导乃至干预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部门参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要发挥市场作用,充分激活民间投资参与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热情。目前巢湖市民间资本比较雄厚,并且有的暗地参与金融活动,如果依法发挥其金融支持作用,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无异于带来了大量的持久的资金支持。

5.以公共产品为着力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一体化。

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是否完备和配套,是企业减少运行成本和城镇吸纳人口的重要环节,它能提升城镇发展的承载力,也使农村释放劳动力。把基础设施建设和营造优越的产业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有利于增强产业发展潜力,顺利实现吸引产业转移愿景,从而促进人口城镇化。

二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按照有利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尤其要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

三要构建城乡公共产品的均衡配置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对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进行投票,促进农村公共品供给由“官员偏好”向“农民偏好”转变,满足农民的基本需要。二是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政府在深入了解农民对公共产品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可行性分析和科学性论证,确保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14]。三是规范农村公共产品的投资主体,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四是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和范围。[15]程序公正不亚于实体公正。

(二)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模式选择

1.巢湖市3个模式:一是以电缆产业发展的高沟镇模式;⑤二是行政村变社区的龙潭社区模式;⑥三是落后村联结的石山新村模式⑦。

2.山东省3个模式:一是山城企区(园区)一体化的“南山模式”;⑧二是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互促共进的“寿光模式”; ⑨三是农民变市民的“城阳模式”。 ⑩

无论是市内,还是市外,这六种“模式”都能实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其共同原因是:第一,都是依靠发展拉动的。第二,都是依靠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两种力量相互协同推动的。第三,都注意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第四,都非常注重人的素质和技能的培养和提高。第五,都基本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就地充分就业,从而既解决了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又避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流动带来的巨大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心理成本的支出。[16]

以上模式各有特点,其成功条件和基础也各各不同。这就提醒我们: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须要因地制宜,合理借鉴模式,切勿生搬硬套,导致弄巧成拙。

四、对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政策建议

一要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公共产品的责任和范围。

二要出台县域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为纽带带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三要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尤其要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和进城落户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四要尽快、彻底改革现行的户籍、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制度,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促使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城乡良性互动发展直至实现城乡一体化铺平道路。

五、结语: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实现良性互动,对区域经济发展来说,意义重大。本文以巢湖市为例探讨其普遍意义。当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创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真正使之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

【注释】

①拉美土地集中度非常高,大量的农场采取公司式经营,农场平均面积比美国家庭农场面积都要大;而印度的土地改革很不彻底,农村家庭农场本来平均规模就很小,即使这样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无地农民。这些无地农民,大量地向城市转移,城镇中政府又没有注意促进能大量容纳就业的小企业的发展,导致进城市人口的收入较低。于是,农民在农村没有土地资产可变现,在城市中没有增长较快的收入,政府财力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宅供给没有支持,结果只能使他们在贫民窟中安身。

②20世纪80年代,罗马尼亚有学者撰文指出:当正常的都市生活条件如取暖、照明、交通甚至饮食,在城市都难以得到保障、连续五个冬天不能解决取暖照明的情况下,为什么盲目地要使乡村都市化呢?罗马尼亚政府推行“乡村规范化”不仅没有切实推进该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反倒激化了政府和农民的矛盾,政府合法性也因此大大削弱,导致齐奥塞斯库政权垮台。

③日本政府严格要求企业对劳工的雇用保障,采用近乎“终身雇用制”的方式,确保农民进城后不会因失业而陷入困境。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农民在失地后再失业的后果,避免了城市流民阶层的出现。

④欧盟“2007~2013的农村发展政策”提出,把目前对农村地区投资合并到“欧洲农业农村基金”,由这一个基金对欧盟农村发展资金的投入、管理和审计实施统一管理。按照“2007~2013的农村发展政策”的规定,一个地区在申请项目使用农村发展资金中,必须兼顾四个原则,即:至少在“提高农业竞争性”和“推进农村经济的多样性和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上使用15%的资金;在“管理土地和保护环境”上使用25%的资金;在“自下而上地制定地方发展规划”上使用7%的资金。其目的是要求每个项目都要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做出贡献,不能偏颇,以协调使用建设基金、克服短板效应。不难看出,欧盟试图利用一个专门基金、一个专门模式、一个专门网络,把整个欧盟的农村发展控制在“欧盟农村共同政策”的框架内,从而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

⑤巢湖市无为县高沟镇地处安徽省无为县城东南部,濒临长江,无为大堤穿境而过

。总面积100平方千米,人口4.8万人,耕地面积3.6万亩,劳动力2.7万人。1988年,以生产电热圈和电热板为主产品的几家零星的“家庭小作坊”在高沟镇悄然诞生。1994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搞活,常年在全国各地开拓市场跑业务的高沟人,敏锐地发现电线电缆前景广阔。一家家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年总产值一下子达到了10亿元。电缆产业的快速膨胀,加速了全镇工业化发展进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作用日益显现。近年来,高沟镇投入几千万元组织实施的34项重点基础设施工程,使“三纵三横”路网得到进一步完善,集镇规模由小到大,迅速扩张。而由高沟、姚沟等乡镇组成的“新高沟经济板块”建成区面积从2005年16平方公里发展到22平方公里,增加面积38%;城镇人口由3万人增加到5万人,增长60%。新农村建设也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处处像新村,处处像集镇。高沟镇已成为闻名遐迩的“电缆之乡”,全国四大电缆产业基地之一,年实现产值近140亿元,税收近8亿元,被誉为“全国千强镇”、“安徽第一镇”。

⑥2006年,和县历阳镇达胜大队所在地被和县县政府划入经济开发区之后整村迁址,改建为龙潭社区。该区原有农民80%转为居民,仅有20%人因为拥有2分以上的田而仍然是农民。农民变居民后,享受当地居民待遇,不再享受农民待遇;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另外享受100元的补助。农民自办物业公司,解决了一大部分人就业问题,一部分人到企业上班。对就业困难人员,政府对其培训,并帮助其就业。最终,所有的劳动力都找到了工作。农民对其“被城镇化”,表示满意——“比以前当农民要好多了!”。其关键原因,一是农民自主创业,二是政府积极帮助农民就业,故而农民享受到了城镇化的好处,自然比较满意。

⑦石山新村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要求,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整体搬迁石山村下卫、魏村、东庄、王庄、百小、大蒋、东吴、西吴、红旗九个自然村,实行村庄合并而成。九个自然村现有农户近300户,并不富裕。经调查约有200户有入住新村意向。和县乌江镇政府对搬迁村的群众实行拆迁和入住双向补贴。所有公共和基础配套设施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新村农户入住的房屋大部分为联体别墅,面积有115平方和135平方两种,另有部分小面积普通套房,以满足老年人单独居住,面积以50平方为主。新村同时建设社区办公室、卫生室、幼儿园、农家乐、超市、阅览室和健身场所,实行硬化、亮化和绿化,管理实行物业化,部分房屋实行沼气化。农民过上了城镇居民生活。九个自然村现有土地4000多亩,原有村庄复耕后可整理置换出建设用地280亩。对所有搬迁村农户的原有田亩和原村庄复耕田亩实行流转归并,经过适当改造和整治,由农民组织成立土地合作社,对流转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努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所有收益归农民合作社成员自己所有。同时把大量的劳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新村建设标准符合规模大、质量好、功能全、环境美的总体要求,大大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也走出了运用城镇化的理念发展新农村的模式。


⑧山东省龙口市南山集团(行政区划为南山村)的前身是前宋村,改革开放前全村共4个生产小队,260多户,800多人,是一个出了名的穷山村。山是秃山,路是土路,地是人均七八分,房子是传统的三间半,人是地道的庄稼汉。如今,南山已发展成为一座经济实力雄厚、社会文明进步、生态环境优美、群众安居乐业、村企一体和谐发展的现代化的“农民新城”,职工近4万人,工业区、生活区、商贸区、教育区、休闲娱乐区、旅游风景区栉比鳞次,错落有致,村民实现了由传统农民向现代城市居民的转换,过上了劳者有工、居者有楼、少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幸福生活,先后被授予“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区”、“全国乡镇企业示范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南山城镇化的基础正在于其通过“村企合一、以企带村”的发展模式而积累起来的强大经济实力,南山城镇化与其以产业的集群化、链式化为特征的工业化实现了良性互动。南山“村企合一、以企带村”的发展模式,经过了“村集体经营工业,以工兴村”和“企业经营农村,以企带村”两个发展阶段,使村庄与企业合二为一,农业变成工业,村民成为居民、股民,劳动力成为员工,都在集体企业就业上班。企业联合村庄,使产业化找到了具体的载体;农村依托企业,使农村享受到了企业的发展成果,构建起了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村企共赢。南山链式化的产业集群,是城镇化的强大物质基础,促进了城镇功能的提升;而城镇功能的增强又为城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⑨一般认为,工业化是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农业为城镇化、工业化提供劳动力、资本、土地、原材料等农业剩余。这个理论框架很大程度上将农业置于被动的接受者与改造者的地位。然而,寿光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互促共进的实践证明,农业也可以成为区域城镇化的产业基础,城市化既可以有“工业导向型”,也可以有“农业导向型”。寿光(山东省潍坊市属下的一个县级市)的农业产业化实践最早是从蔬菜的商品化、规模化生产开始起步的。农业产业化的纵深推进,使寿光的城镇化获得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力。农村和城镇显著改善。寿光的实践向人们昭示:农业产业化是区域城镇化的重要产业基础,城镇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以农村城镇化促进农业产业化,正是寿光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奥秘所在。巢湖市和县也正朝着这个方向大踏步前进。


⑩城阳,地处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青岛的近郊。城阳1994年6月建区之初,基础差,底子薄,设施落后,农村人口占全区人口的95%以上,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经过10余年的发展,城阳已经成为一座在农田中成长起来的新城。到2006年,城市化水平超过57%。城阳推进城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良性互动的基本模式是:依靠自身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重视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到二三产业就业;在非农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农户分化为二兼农户和纯非农户;通过旧村改造和相邻村庄的集中,农村实现了就地城镇化;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农民初步实现了居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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