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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背景下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发布时间:2021-10-25 18:57:53        发布人:王彪         浏览次数:167 次

企业合规背景下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文/王彪

摘要:企业在商业经营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商业贿赂犯罪的风险,商业贿赂犯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个类罪名。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职权职务利益交换行为。根据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程度,存在违法与犯罪两个层次。运用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推动企业建立合规计划。作为犯罪防控方式的刑事合规计划运用到商业贿赂犯罪防控中,制定完善的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在一开始就将商业贿赂犯罪扼杀于摇篮之中。

关键词:商业贿赂 刑事合规 犯罪防控

商业贿赂犯罪属于腐败犯罪的内容,我国目前企业腐败形势严峻,企业资产管理腐败合规风险、企业权力寻租腐败合规风险、企业管理权渎职腐败合规风险、企业管理权滥用腐败合规风险和企业国际业务腐败合规风险成为当前企业腐败合规风险的主要领域。本文选择以商业贿赂犯罪为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商业贿赂犯罪多发,企业管理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人员行贿的现象多发。其次,我国并不重视对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制,但是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中国企业会面对更多的国际反腐败调查,因此商业贿赂犯罪应当被充分重视并研究。最后,商业贿赂犯罪本身非常复杂,概念的厘清,预防与控制方式的选择都是重要的。我认为预防与控制商业贿赂犯罪的主要途径就是建立刑事合规计划。

1 商业贿赂犯罪概念之辨析

商业贿赂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在1996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的界定了商业贿赂的概念。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是竞争优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总结以上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商业贿赂实质上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我国刑法没有专门用某一章节规定商业贿赂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分布于不同章节中,公职人员贿赂犯罪是由专章规定的,这也反映出了我国对于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重视和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立法的滞后。对于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包括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狭义的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将贿赂公职人员的行为排除在外。应当明确的是,商业贿赂犯罪与公职人员贿赂犯罪存在竞合之处,但是商业贿赂犯罪与公职人员贿赂犯罪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首先,关于法益,公职人员贿赂犯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商业贿赂犯罪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次,公职人员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运用公权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是对国家管理体制的破坏。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主要是企业的工作人员,即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只是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因此,应当区分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概念与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从法律对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可以看出,商业贿赂犯罪与公职人员贿赂犯罪虽然都是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但两者发生在不同的范围和场合,侵犯的法益也有所不同。

2 作为犯罪防控方式的刑事合规

2018年1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将“合规”定义为:“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标准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企业合规涉及到很多法规和行业规定。如果企业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处罚。狭义的合规即反腐败,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合规被认为等同于反腐败。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归结于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FCPA)。

企业合规是出于对企业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进行预防与控制的目的。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我国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开始尝试在审查起诉程序中推行一种“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将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引入公诉制度之中,如果企业可以完成合规计划则可以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加以宽大处理。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的是双罚制。出于对企业的保护,检察机关在在处理涉及企业刑事合规的案件中,对于没有违法违规的企业要进行保护;对与违法违规的企业,在处理的过程中应当积极使用附条件不起诉,减少企业的损失,企业也应当积极制定和实施合规计划,争取检察机关对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刑事不起诉。美国促使企业建立合规计划的刑事激励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 《组织体量刑指南》将合规作为量刑从宽的因素; 二是将合规作为暂缓起诉、不起诉的考量因素。显然,后者的激励作用更大,其意义不仅仅在于避免涉罪企业因定罪判刑而濒临倒闭,更在于推动企业合规计划的建立和实施从而改变企业的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预防企业犯罪之目的。因此,暂缓起诉在美国企业犯罪中的扩展,被认为是一种 “有价值的趋势”。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和企业合规不起诉推广企业合规计划,已经违法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合规争取宽大处理,没有进行企业合规的未违法企业积极进行企业合规以达到犯罪的预防与控制。由此可见,企业进行刑事合规可以成为一种积极的犯罪防控方式。

3 企业刑事合规对商业贿赂犯罪的防范与控制

对国家和企业而言,不起诉并非企业合规的目标,而是一种对企业违规违法的处理方式。最理想的状态应当是企业在合规状态下经营,不触犯法律,特别是不违反刑事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必须有常规的合规计划。企业合规不起诉有制度是在企业或是高管已涉嫌商业贿赂犯罪之后对企业进行的保护措施,如果能在企业涉及商业贿赂犯罪之前及时化解风险,制定合规计划,建立刑事风险防范体系,这才是我们追求的犯罪预防与控制的理想效果。企业合规中要合的“规”应当包含三个层次:第一,企业外部的约束性规定,包括企业行为所触及的当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际条约和规则要求、外部协议等;第二,企业内部的规范要求,包括企业章程、规章制度、治理结构安排、工作运行机制、内部行为规范等;第三,企业伦理要求,包括一般性的商业、社会伦理道德要求以及所在行业相关的特定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企业制定合规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雇员触犯法律,所以企业在预防商业贿赂方面的合规计划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先制定相关的行为准则,重点约束企业高管,明确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商业贿赂的主体主要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是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了企业的利益或是本人的利益从事商业贿赂行为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明确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明确遵守承诺和遵守法律法规。其次,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制定严格的反腐败政策,保证企业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运行。然后,企业合规计划应当定时审查和更新,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合规计划的制定是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第一步。

4 结语

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无数个企业构成的,企业的经营发展关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与此同时,企业的发展会面临诸多的风险,在诸多的风险当中我重点介绍了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企业犯罪中不能忽视的问题,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所面对的第一道挑战就是反腐败调查。对于商业贿赂,对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对单位判处罚款不是我们追求的后果,如果能防范于未然,避免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这样就会达到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对商业贿赂犯罪应该以宽大的刑事政策为主,这不仅是多数国家对待商业贿赂犯罪的态度,也体现在前文探讨商业贿赂行为犯罪化时所提到的有关否定论者的论点中[所以,企业要通过合规计划规避刑事风险。在公司规章制度的日常运作中,要做好充分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确保公司行为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 韩轶.刑事合规视阈下的企业腐败犯罪风险防控[J].江西社会科学,2019(05).

[2] 孙国祥.刑事合规的理念、机能和中国的构建[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9(02).

[3] 陈瑞华.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01).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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