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加强军人荣誉制度建设
文/朱东旭
推进军人荣誉制度建设,是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提升军队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大举措,是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有力支撑,是实现党在新时代强军目标的坚实保障。正如习主席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激发军人战斗精神,既要强调牺牲奉献,又要注重发挥政策制度的调节作用,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
1 提升军事职业尊崇感、吸引力的迫切需要
军人职业荣誉感是一个多维度的心理结构,主要是由社会认同感、集体归属感、自我价值感构成的。著名军事理论家约米尼曾说:“如果在一个国家里,那些牺牲生命、健康和财产去保卫祖国的勇士们,其社会地位还不如那些大腹便便的商贾,那么这个国家的灭亡,就一点都不冤枉。”增强军事职业尊崇感、吸引力,事关军心士气,事关国防巩固,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
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是由军事职业特殊性所决定的。军人“不生产谷物”,却能“生产安全”。没有国防支撑的政权,是轻轻一推就会倒下的“泥足巨人”。军人执干戈以卫社稷,在战争面前、危险面前、灾难面前必须冲上去顶上去,时刻与死神打交道。军人用自身的血汗和包括整个家庭的付出保平安,面对的是边关冷月、塞外黄沙,平时要枕戈待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生活中聚少离多、一家不圆万家圆,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军队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军人比一般社会成员要更多地牺牲奉献,甚至拔高到无我的境界。军事职业的这种特殊性,内在决定了国家应该而且必须给军人良好的保障、崇高的荣誉,以集聚社会优秀人才投身其中。
习主席在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思想之一,就是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尊崇感荣誉感。但军事职业尊崇感、吸引力不会与生俱来,必须持续培育,有相关政策和制度予以保障。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因此,加强军人荣誉制度建设十分重要。构建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才能切切实实提升全社会对人民子弟兵的认同度,真正做到“民拥军”,这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应有之义,是服务改革强军的有力之举。
2 褒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备战打仗活力的迫切需要
心理学认为,态度主要由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要素构成,而情感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但决定了行为的方向,还影响到认知的形成。荣誉能使人们在心理上产生满足感、成就感,在精神上激发崇高感、光荣感、使命感。授予荣誉就是不断触动和激发官兵的情感认同,使之成为激励官兵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实施奖励和表彰是褒扬先进、鼓舞士气的基本方式。在古罗马时期,凯旋的将军可以获得用橡树叶编织的花环桂冠,后来发展到在战功卓著的官兵的服装或兵器上,缀钉特殊的标识以示奖励。荣誉奖励制度是军队的重要制度之一,每当国家和民族利益与尊严受到侵害,而不得不选择战争时,军人就成为战争的主体承载者,他随时都得面对死亡。这个时候,荣誉制度对于鼓舞士气、激励军人奋勇杀敌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军人实行荣誉奖励,几乎与战争起源同步。朱德元帅说:“部队中人人精神振奋,你也想立功,我也想立功,这样就会打胜仗。”崇尚荣誉,就是崇尚英雄、崇尚胜利。军人一旦有了对荣誉的崇尚和追求,就会凝聚成一往无前、视死如归的血性勇气。我军战争年代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军将士视荣誉高于生命、为荣誉不惜献身。不过,当前一些官兵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受市场消极因素的影响,荣誉观发生扭曲、军人荣誉感不断下降、追求荣誉动机功利化。可以说,军人能否获得社会的普遍尊崇,直接影响到公民献身国防的热情,直接关系到现役军人的忠诚奉献以及部队军心士气和战斗力的生成。现在,我们正行进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程上,只有不断提升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才能激发官兵矢志强军的内生动力,才能聚天下英才于军队,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因此,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让备战打仗的活力竞相迸发,崇尚荣誉都是最好的“助推剂”。
3 维护军人荣誉严肃性、崇高性和纯洁性的迫切需要
莎士比亚说过,无瑕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珠。而军人荣誉无疑是其中最璀璨的一颗。军人荣誉理应是神圣而又不可侵犯的,它是无数热血军人挥洒汗水、鲜血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够采撷的珍宝。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军人荣誉却常遭受玷污,荣誉奖章甚至可以非法购买。在网购平台淘宝上搜索,旧版和新版的一二三等功奖章,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基层干部等证章,阅兵、演习、卫国戍边、国防服役等纪念章,应有尽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工作中会遇到以购买的证章及相关登记表企图蒙混过关,来换取安置利益的问题。“包邮”的军功章,是对军人荣誉的亵渎、对功绩内涵的扭曲,任其发展,必将扰乱军令法纪。
从我军荣誉制度实施的实际情况看,虽然有关法规制度明确了授奖的条件与程序,但与此同时,有些制度规定还难以落到实处,表彰奖励方面的不正之风也时有发生,与外军相比,荣誉实施的仪式还不够隆重热烈。加强军人荣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新式勋表制度,构建严肃严格的军人荣誉监管制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施奖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诋毁军队形象、侵犯军人荣誉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也是维护军人荣誉制度严肃性、崇高性和纯洁性的迫切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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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凤坡.军人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N].解放军报,2018-01-30(03).
作者简介:朱东旭(1992—),男,湖南永州人,本科,研究方向:军队政治工作。
(作者单位: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