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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类型、原因及教育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6-07-06 21:13:1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234 次

青少年犯罪类型、原因及教育对策研究

    田明超 赵 素  

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与青少年犯罪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是当今各国面临的共同社会问题。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复杂化,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占各类刑事犯罪总数的比例不断上升,并呈现出低龄化与团伙化的趋势,其发生的原因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在于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为辅,通过社会管理,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时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和思想品德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青少年犯罪主要分类

   (一)盗窃行为

盗窃在整个人类社会中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行为。在经济贫困地区,青少年偷盗主要通过撬门溜锁等行为来实施,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青少年盗窃主要集中为盗窃财产、侵入住宅等。近年来盗窃行为在青少年群体中逐步蔓延,它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

   (二)吸毒行为

现如今,毒品问题俨然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几乎每个国家和地区都难以幸免。“我国青少年吸毒人数不断增加,这无疑给社会的未来蒙上了一层阴影。吸毒不仅给他们本人的身体造成危害,而且有吸毒行为的青少年被卷入暴力和其他犯罪活动的可能性更大。由于毒品价格昂贵,吸毒者常常被迫进行犯罪活动,绝大多数吸毒者会不知不觉中卷入毒品贩卖的勾当,或为筹集毒资而实施偷窃或抢劫。”

   (三)淫乱行为

   淫乱是青少年犯罪中一个相当严重的现象,在各种青少年犯罪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各种性犯罪中,除了强奸犯罪外,还有组织、引诱、逼迫妇女卖淫,大都涉及到青少年。在卖淫嫖娼活动中,男女青少年均有所牵涉,或是组织者,或是参与者、受害者。卖淫活动还可能诱发其他形式的性犯罪,如色情暴力、财产型等一系列较严重的刑事犯罪。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

(一)家庭因素

家庭影响,也就是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家庭是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基础。“然而如今,我国社会某些领域的无序和失控,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和学校,都产生了令人担忧、急功近利的行为,不断影响甚至是直接作用于青少年。”

   (二)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正确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进行弥补和矫正,帮助青少年抵制不良影响。但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有一定的缺陷,有不利于青少年发展的地方,比如因过分重视升学率而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致使成绩不好的学生聚集成落后群体并任其发展,以及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滞后。

(三)社会因素

社会上的腐化现象、不良风气给青少年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好的社会风气被破坏,坏的社会风气的滋长,有其社会的阶级的根源,也有封建的资产阶级的思想根源。在过去几年中,有些地区和单位,打架斗殴成风,偷砖瓦灰沙石盖小房成风,走后门搞特殊化成风,不遵守社会秩序成风,穿奇装异服成风。据犯罪少年反映,所有这些歪风对他们的影响都很深。”

   (四)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是诱导青少年犯罪的第二大原因。文化氛围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

康,不良的文化很容易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文化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教育的落后与东西文化的冲突,传统观念与现实的冲突和西方腐朽文化的消极影响。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分析

   (一)家庭教育

   “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对策中,家庭教育是效果最好的一种形式。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一般来说,要注意三点:首先,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得当;其次,教育内容要全面;最后,要把握好教育时机。

   (二)学校教育

   “根据当前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偏差和疏漏,学校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上,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教书和育人并重,克服单纯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二,进行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三,开展性教育,普及性知识。”

(三)社会教育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不仅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义务。因此要给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预防、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十年之计,在于树木;百年之计,在于树人。总之,只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促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的青少年一定能够迎着朝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健康茁壮地成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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