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汉语量词的去语法化:兼与李宗江先生商榷
武迎晗
汉语的量词多由实词演变而来,在这一语法化过程中,其词义发生虚化,语法作用增强。但是其语法化是否存在逆过程,至今仍没有得出明确结论。2004年,李宗江先生对这一问题在《语法化的逆过程:汉语量词的实义化》中进行了阐述。我们通过对文章中提到的量词“件”、“只”、“个”语法化情况进行进一步讨论,与李宗江先生就去语法化问题进行商榷。
词汇语法化是人类语言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刘坚等认为,虚词一般是由实词转变来的。通常是某个实词或因句法位置、组合功能的变化而造成词义演变,或因词义的变化而引起句法位置、组合功能的改变,最终使之失去原来的词汇意义,在语句中只具有某种语法意义,变成了虚词,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语法化”。近年来,语法化现象在语言学界颇受重视,对其逆过程——去语法化现象的讨论也进入了语言学家的视野。一般地说,词义的演变是从实到虚,主要倾向是单向的。本文从量词的去语法化现象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出发进行分析,兼与李宗江先生《语法化的逆过程:汉语量词的实义化》中若干观点进行商榷。
量词在汉语中属于实词范畴,但不属于实词中最典型的成员(即原型),具有词义虚化、不做句子成分、是粘着成分、是定位成分、词长短、使用频率高、是轻读成分等“类虚词”特点。由于借用名量词和借用动量词的虚化现象最为典型,本文选用汉语部分个体量词,并对其去语法化现象是否存在进行分析。
一、“件”与相关量词
件,汉语会意字,从人,从牛。东汉·许慎《说文·人部》解为 “分也。从人,从牛。牛大物故可分。”本义为分解,分开。如《魏书·卢同传》:若名级相应者,即于黄素书楷书大字,具件阶级数,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从语料中看,“件”作为量词的语法化是很早就结束了的,李宗江先生也注意到,“件”在汉代就有量词的用法了。如:
1.用羊韦八十三件。(汉《居延新简》)
2.劝不及上者得三十余件。(六朝《全梁文》)
3.银器若干件。(唐《太平广记》)
根据对语料的分析,与量词“件”连用的名词多为器物、衣物、事件和文书等。李宗江先生认为,“件”作为量词的用法是从什么意义演变来的,没有见到明确的说法,对“件”字意义的说解似也没有统一的意见,本意不详,因而略过不提。我们认为,对“件”本意的探究与语法化、去语法化的讨论有重要关系。根据《说文》的记录,“件”本意是“分解”,属动词。《汉语大词典》共收录其义项四个:1.分,分列2.指案卷、奏章、文书等文件3.指物件4.量词。由于“件”的语法化发生时间久远,通过语料进行判断容易出现失误。但可以肯定的是西汉时已出现“件”的量词义,但东汉的《说文》却将“分列”作为“件”的本义,可以说明“件”不是生来就是量词,其量词义应该是从动词义语法化而来的。。李宗江先生持有的“(件的)名词义,一般解释为事物或文案等义,就我们所见到的用例似都产生与量词义之后,可以肯定量词与名词义无关”这一观点便值得商榷。
根据李宗江先生的观点,所谓“件”的实义化是“由于量词在和数次或指示代词组成词组后可以单独指代所修饰的名词,最后将语境意义移植自身的结果”,于此相类似的还有“车辆、纸张、房间、书本、枪支、花朵”等词语。李宗江先生倾向于将其分析为并列结构。“这些词在产生的时候,量词应该是和名词搭配较为经常的,具有一定选择性的,搭配范围太宽的量词如个、枚等就没有构成这样的词,因为他不容易获得某一特定名词的意义和联想。”,因此认为以上量词出现了意义的实义化。我们认为,“车辆”类词分析为中补式词汇更加妥当。这些词汇成词的过程中,对于量词性语素的选择与搭配情况应该具有很大的相关性,但并不能因此来说明量词在成词过程中经历了去语法化。“辆、支、朵”等量词在以上中补式复合词中仅是作为表示事物单位的词根而存在,意义更加虚化,是汉语双音节词发展过程中的产物。
二、“只”与相关量词
只,东汉《说文·隹部》:只,鸟一枚也。本义为鸟一只,《汉语大词典》收义项五个:1.鸟一只2.指一个3.单,单独 4.量词5.同“雙”。与其相搭配的主要名词是表示动物、器物以及成双成对事物中的一个。如
4.惟须小船一只,鲍鱼一只。(《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
5.先生与一只履。(《太平广记》)
6.先取白定碗一只。(《警世通言·第三卷》)
李宗江先生认为,“只”的“单独”义是由量词去语法化而来的。数词与量词组合中,当数词为“一”时,常常省略。如“匹马只轮”(《公羊传·僖公三十六年》)。这时数次的意义由量词承担,于是量词实际上就有了“一个、单一”的意思。与上文中“件”的情况相同,“只”的名词义、量词义与形容词义出现的时间相近且历史久远,且其本义与“一个、单一”的意义相关,单从语料出现的时间角度分析其语法化现象容易出现失误,所以对其语法化路径的分析需要经过与其他量词的比较来得出结论。
以宋朝史书《三朝北盟会编》为例。量词前数词为“一”时“一”可以省略的用法同时也出现在“丈”、“杯”等词中。如
7. 有阜宿围绕,三四顷,北高丈余。(政宣上帙二十)
8. 又于旧门前横筑护门墙,高丈余,两头遮过门二三丈。(炎兴下帙三十九)
9.书毕,饮杯酒以衣绦自经而卒。(靖康中帙五十)
李宗江先生认为,如果省略“一”时量词所修饰的名词本来就是经常与量词搭配的,这时量词“单一”的意思还是临时的、言语的。但当“只”出现在一般不能搭配的名词前,就说明它已经获得了较为固定的“单一”的意义,如“只身”、“只字”、“只言”等。我们认为,如果以上观点成立,那么在“只”的“单独”义从作为量词的用法分离的过程中,应该是存在类推的现象的,即其同类用法的量词也应该会获得“单一”的意义。但是,通过上文对“丈”、“杯”的分析发现并无类推现象,那么“‘只’的形容词义是由量词义去语法化得出的”这一观点便不能成立,其形容词义应该是由名词义(本义)演变而来的。
三、“个”的语法化与去语法化
“个”是汉语量词家族中最通用的成员。考察其语源,可以看出“个” 在古代有三个不同语源:“个(介)”、“箇”、“个”。其中其名词义“正堂两边的屋舍”出现最早(例14)。如:
10.孟春天子居青阳左个,仲春居青阳太庙,季春居青阳右个,孟夏居明堂左个,仲夏居明堂太室,季夏居明堂右个。”(《礼记·月令》)
11.孟春天子居青阳左个。《吕氏春秋·孟春纪》
12.个犹枚也,今俗言物数有若干个者,此读然。(郑玄《仪礼注》)
郑玄注中存在着大量的“介”、“箇”、“个”混用的现象,由此可知,在汉末“介”、“箇”、“个”三者基本上已经合流了。
除量词用法外,“个”也有指示代词和语助词的功能。如:
13.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十七首》)
14.你个迷人的好是费事,我这个度人的好是缠头。(《元曲选》)
15.单请你个有情有义闲中客。(《西厢记》)
李宗江先生认为,“个”作为指示代词的用法是从“一个”演变来的。演变的机制就是作为量词,其前的指示代词或数词“一”可以省略,这样“个”就在分布,有事也在语义功能(在指定成分前)上进入了指示代词的位置。由此实现了“个”的实义化。
通过对“个”的历时研究也表明,唐代以后,“个”的发展变化,除表现在表量范围的扩大外,量词词义中的表量意义也在虚化,它的意义变体在逐步增加,语法功能在渐渐扩大。“个”向着可以充当其他语法成分或起其他语法成分的作用方向发展变化。因此,“个”的指示代词用法确实是从量词演变来的。但是,这种演变是从方言中开始的,对“一”和指示代词的省略是受到汉语双音节倾向影响的。在这种用法中,“个”作为指示代词的词汇意义实际上被削弱,因此不能称其为量词的去语法化现象。
四、余论
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语法化的逆过程去语法化是否存在还有很大的争议。语法化的规律基本上是单向的这一结论仍被绝大多数的语言学家所接受。从量词的角度看,由于句法位置的改变、词义变化和语境影响而造成的语法化由于受到语言接触的影响,其逆过程是很难实现并且也很难定义的。
李宗江先生认为,在语义上已经虚化,在功能上已经语法化的词语,重新获得实义而词汇化,与一般的实词词义的引申不同。实词词义之间的引申在于两个义位间的密切联系。具体说是通过隐喻或换喻的方式演变来的。而虚词的实义化,由于意义已经虚化,失去了与其他实义义位之间建立逻辑联系的基础,因而其实词义的获得主要是由特殊的语法地位造成的,即受前后成分的影响而来。但是通过对李先生所举的三个量词例的分析,其形容词义、名词义等很难确定是由量词义去语法化而得出。因此,我们认为,就李宗江先生文章中所提到的量词而言,其去语法化现象是否存在仍有待商榷。(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