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实践观
乔桂珍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摘 要: 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马克思重视经验知识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认识活动是主体和客体辩证统一、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是以人类共同体作为实践主体开展的认识活动,重视知识理性在主体地位确立中的作用。在主体和客体如何统一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实践观以人类的科学实践活动为基础,将主体走向客体,符合客观规律为真理标准。关键字:马克思;认识;实践;实践观一、马克思实践观的基本内涵(一). 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这是马哲中关于实践本质的论述。这一论述具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践作为人变革物质世界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这一特性将它和意识区别开来;二是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它能将人的意志转化为某种客观存在,这一特性又将它与动物单纯的本能活动区分开来。
马克思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论述到“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1] 我们可以看到,其中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只是从概念范畴出发,通过抽象化的方式把握“对象、现实、感性,从而把具体可感,实实在在的“存在””-“感性客体”颠倒为抽象、纯思的“概念”-“思想客体”。而与之相对的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感性活动”则是感性的、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活动。“对象、现实、感性”不再是“思想”意义上的存在,而是“实存”意义上的存在。它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恢复了“实存”的本来面目,第一次把“实存”当作“实存”,第一次使感性“实存”代替抽象“概念”成为了哲学的阿基米德点。这就实现了一场实践哲学的革命。
在《提纲》中,马克思给实践赋予了“革命的”“批判的”“能动的”“现实的”“对象性的”“感性的人的活动”等内容。这些内容集中体现了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实践能够直接改造客观世界,它在变革物质世界中就能给人们直接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成果。而正确的理论不过是客观现实必然性的正确反映,具有抽象性,它不能直接引起客观现实的变化,因而不能为我们直接提供现实的成果。要使主观的思想·理论变成客观的东西,首先必须通过人们的实践,使“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理论现实化。
实践既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又是一种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的这一本质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地位,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二)实践的基本特征“实践是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实践是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实践是社会性的、历史性的活动”等,从这些对实践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客观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物质性的特征。马克思将实践引入认识论,将实践内化为认识过程。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论述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 在这里,“实践”是一个与“理论”相对应的哲学概念。马克思在这儿明确而深刻地提出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问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也具有客观物质性;任何事物只有成为人的实践对象才能成为客体,才能从原先的“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自然界的任何事物作为自然存在时,体现出的都是它的客观性物质性特点,只有当自然事物作为人的实践对象进入人的生活世界,才能成为主体的对象物存在。二、马克思实践观的基本范畴马克思以实践为中心形成了完备的认识论体系,在对认识论的阐发中围绕着认识与实践这一基本范畴进行论述,说明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这一对认识论范畴之间的关系,因而在知识起源问题上,马克思实践观重视经验的重要作用。(一)知识建立于经验之上马克思实践观中的“认识”。马克思认识论从实践方面看认识,将认识理解为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这一认识统一了认识活动中的主体能动性和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同时,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又与人所特有的能动性.创造性不可分离,具有摹写性与创造性两个基本特点。主体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而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没有这种超前性、创造性的“蓝图”,认识就不可能指导实践,就不可能成为人得认识。在认识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与主体的能动性是不可分割的。
马克思实践观中的“实践”。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同时也是马克思的认识论的核心,所以必须把实践作为考察人类活动的第一要素。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一方面,实践是人所特有的、人们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时就需要人们运用理论知识有目地的进行实践活动,以此来解决各种问题,在实践中深化对世界的认识,有计划的达到变革客观世界的目地。另一方面,实践是物质对象性活动,它不能超越现实的物质条件,实践的主体、对象、手段都是客观的。(二)认识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实现马克思的实践观对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作出了经典的论述,即实践决定认识,认识经过不断发展又对实践具有反作用。具体而言: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当人们在改造对象时遇到困难无法解决,并对此问题产生困惑,对人们提出新的要求时,人的新认识便随之而产生了。而由于对象具有多方面的现象,那么要认识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就只能亲身参加改造对象的实践。就人类认识整体来说,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但这并不是说每个现实的人认识每个对象都必须亲身实践,每个具体的人,除了参加实践获得认识外,还可以通过学习书本知识、接受教育或前人的实践经验获得认识。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是人们有目地地改造和探索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它总是在一定的认识的指导下进行的。人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认识世界,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但由于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不可能每个都成为人们认识的对象,这时实践活动的需要就决定了人们认识的对象。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的认识课题,这些新的课题又需要人们不断通过实践来解决,积累了新的经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推动了认识的发展。第三,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最终只能依靠实践来解决,认识理论如果不通过实践,什么也解决不了,认识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对实践进行相应的指导,离开了这一根本目的,认识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第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不会自我呈现,不能自己展示自己存在的正确性,真理必须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认识与实际相符合、主观和客观相一致的正确的认识成果。只有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能够检验认识对客观存在是否进行了正确的反应。即只有实践这个标准才能检验和判定对事物的认识是否符合实际。认识有正确与谬误之别,一般来说,凡是在实践中被证实了,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认识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这是就一般而言,但是因为实践的具体性和历史性,我们不能由此将其绝对化。任何理论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而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现在的实践不能充分判断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实践则可能证明。为此我们需要对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进行正确的理解。
三.马克思实践观的意义
马克思的实践观的确立表明了哲学从理论向实践现实的转变,对从前的旧哲学做了彻底的区别。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们有目地、有计划、自觉地改造世界的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现实的过程等。它的提出实现了认识论领域的重大变革。
实践从本质上来说是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坚持认识和实践、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认为认识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性的实践活动,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一方面,实践的合规律性强调实践必须从客观实在的实际出发与客体的特征相符合,尊重客体的独立性和先在性,为实践改造客体以达到主体的实践目地奠定坚实的客观基础。在实践中,每个实践客体的规律都是不同的,因而实践客体的发展变化都要受其内在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人的本质性的实践活动还应该是合目的性的,即遵循主体自身的尺度。正是这种人的本质性实践活动使人类在不断发展中形成正确的认识,从而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地。马克思实践观中理论和实践的目地不是去揭示某一自然领域的特殊物质的本质及其规律,而是为工人阶级的解放提供世界观,方法论,为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从而改造世界。
马克思将实践观点引入他的哲学体系,并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出发,随着社会的发展辩证看待主客体的关系,这一立场超越了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现代化的今天,人类由于没有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遇到了一系列的难题,如:生态破坏,能源紧缺、贫富分化严重等。对于马克思实践观的研究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新的对这些问题的思索角度,使人们积极按照中国特点来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使人民大众更加重视实践在生活中的作用,并力行实践,用正确的理论去指导实践,使实践活动更具理性。能够抓住事物的本质,为人类矛盾的化解提供哲学的思维方式。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2] 夏建国. 实践规范论[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3] 陈晏清. 现代唯物主义导论: 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论研究[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7.
[4] 徐双溪. 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研究[D]. 华侨大学,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