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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自媒体普法的反思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10-25 17:46:35        发布人:王路杨        浏览次数:102 次

新时代背景下自媒体普法的反思与思考

文/王路杨

摘要:当前自媒体行业发展突飞猛进,传统媒体也同时受到了新媒体产业的冲击。自媒体虽具备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等优势,但受自媒体特性的影响,其本身具备一定的缺点。为了使自媒体在普法教育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在了解当前自媒体在普法宣传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对自媒体宣传所具备的特点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自媒体普法的改进的建议,促进法治社会进程的进行。

关键词:自媒体;普法;解决措施

1 自媒体及普法优势

1.1 自媒体涵义

自媒体是指普通大众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外发布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传播方式。“自媒体”,英文为“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途径。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的出现使得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传播的成本较低,传播速度之广,使得信息借助自媒体平台可以迅速被传播开来。目前较为成功的自媒体平台有,微信、抖音、快手、及各大直播APP,这些平台拥有的流量及用户基数之大令人称赞,这也使得普法可以借助自媒体平台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2 自媒体普法优势

自媒体平台是从个人层面对法律制度及社会事件的反馈,它较具有国家层面的平台而言,具有及时性与灵活性。它弥补了因具有国家层面的平台需要考虑到社会整体的利益而具有滞后性的不足。

并且自媒体在普法过程中所需花费的成本较低。自媒体较其他传播途径而言,前期所需投入的成本也仅仅是设备的购买以及人力成本,再加之自媒体创业的门槛较低,使得很多人都涌入到了自媒体创业的浪潮之中。正是因为利用自媒体进行传播的成本较低,也为自媒体普法提供了很好的传播环境。

自媒体普法更容易得到大众的关注。自媒体所传播的内容较其他传统的传播介质而言,它所传播的内容更加贴近生活,这会使得大众对于其所宣传的内容更容易产生共鸣,利用自媒体普法也可以达到走进生活走向群众的普法目的,群众通过诙谐有趣的传播内容,不知不觉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熏陶,有利于全民法律素养的提高与普及。

2 自媒体在普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

自媒体在传播中具备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等优势,这对于普法宣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自媒体在此过程中的问题也在传播过程中凸显出来。

2.1 宣传内容缺乏深度

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为了吸引更多的流量,在内容的选择上更多会偏向于猎奇的内容,而用户多半会基于好奇心点开链接进行浏览,但因内容缺乏深度,这会使得用户无法深入去了解到法律的精神与理念。并且为了快速抓取到用户的兴趣并防止用户失去兴趣,类似于视频类的普法节目通常时限都会较短,而在较短的时限内往往缺乏合理的发挥空间,使得普法的内容往往停留在表面,这就造成了点击量虽然大,但是效果却并不理想。在此种氛围的影响下,会使得大量的用户被短视频、“标题文”所吸引,进而会对真正的阅读产生懒惰性,长此以往并不利于全民普法教育的进行。

2.2 宣传内容泛娱乐化

泛娱乐化,是指“一种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为核心,以现代媒体为主要载体,通过低俗搞笑、戏谑等方式,所产内容浅薄空洞,试图放松人们的神经,从而获得快乐的思潮和行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尼尔·波兹曼曾就电视节目中存在的泛娱乐化现象进行了反思,在《娱乐至死》中他提出,“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当前社会竞争激烈,人们生存压力较之前而言势必会增加,而偏向于猎奇与娱乐的内容更加容易取得人们的关注,而宣传平台为了取得流量与关注,也顺应需求宣传以娱乐为主的内容。更为严重的是,随着公众喜好的畸变,公众平台有着向审丑方向发展的趋势。而普法教育也在这个浮躁的坏境之下,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普法教育往往为了宣传效果会舍弃掉一定的知识深度,改用一种轻松诙谐的内容进行宣传,虽然这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但其并未起到深入浅出的教育效果。诚然处于市场环境下宣传需要资本的运作,但被资本裹挟下进行的普法宣传很容易只是成为了公众平台敛财的工具。

2.3 宣传内容瞬间化

自媒体为了蹭热度,往往都会选择热度较高的话题进行讨论。通过笔者对哔哩哔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观查后发现,普法视频中点赞数与转发量较大的视频(文章)往往都是紧随在热门事件展开的,虽然此种内容会引发群众的关注与热议,但法律知识是系统的。这就需要人们需要花费一定时间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当前,除了一些主要面向法律人职业群体的公众号外,还有一些以制作微视频宣传法治的APP,其发表与发布的作品都很短小,原因在于自媒体个体倾向于更容易接受这些并不费事费力费心的信息推介与传播,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与加固自媒体普法传播瞬间化问题。热度总会在一定时间后,被淹没在时代的浪潮当中,普法宣传势必需要“蹭”一下热度,但并不能依靠着热度进行宣传。

3 自媒体普法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引领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前社会存在一种浮躁的社会氛围,而自媒体行业的工作者为了引起公众的关注也不得采用雷人的话题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借用自媒体进行普法也往往不自觉的被浮躁的社会氛围所影响。当今有众多的未成年人借助自媒体平台来获取社会上的信息,此刻他们的价值观尚为成型。而普法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观的输出,其不应当被不正确的价值观所影响,为此我们应当对当前的自媒体行业进行引导使得自媒体普法可以去除掉糟粕,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需要我国的相关部门积极的作出表率,对待那些发布违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媒体人应当予以警告。

3.2 建立自媒体普法培训教育体系

目前在自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的自媒体人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而很多人是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这就很可能导致,一些具有瑕疵的内容被投放在自媒体平台,若大众对此没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就很可能导致人们将错误的法律知识吸收在头脑当中,不但起不到维护自身权利的作用,反而起到了反作用。所以平台应当定期的对特定的普法自媒体人进行法制教育,并对涉及普法教育的内容进行筛查,以确保被投放出的视频与文章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综上,目前我国自媒体行业发展的风生水起,而普法宣传也正借着这一快车朝着全民普法的方向进行努力。虽然自媒体行业中存在着某些引人深思的问题,但只要我们对其合理地引导,就可以使自媒体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也会因自媒体行业的加入而愈来愈好。

参考文献:

[1] 总政治部宣传部编.网路新词语选编 2012修订本[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3.

[2] [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 卢勇.自媒体普法传播的趋势、问题及规制[J].广西社会科学,2020(06).


基金项目:广西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弘法沧澜”(编号:201810595140)。

作者简介:王路杨(2000—),男,山东德州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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